教師回應提離職被學校索賠42萬。近日,忻州師范學院一教師提離職被索賠42萬在網上一石激起千層浪。校方回應稱,向其索要約42萬的補償費,其中包括讀博期間學校為其支付的工資、生活補貼等共計13.0504萬元,“學校為培養賈某青進行了大量投入”。
當事人賈博士稱:自己愿意賠償,但校方提出的離職補償費數額不合理,下一步希望先脫離關系,后面通過法律途徑,法院判多少就賠多少。
實際上,每個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不管是辭職還是留守,都是自己的權力,但是為何賈博士提出辭職卻被校方提出42萬的索賠天價呢?原來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008年,賈老師碩士畢業后被忻州學院錄用;2015年-2018年,學校允許和支持賈老師在西北師范學校脫產攻讀博士,而在賈老師三年的脫產讀博期間,由其原先工作單位即忻州學院為其發放工資、往返車費、住宿費等一些生活補貼費用,雙方于2018年簽訂一份協議,該協議中明確約定賈老師需要在忻州學院工作滿五年后才能提出調動要求(2018-2023)。然賈老師在第二年(2019)便提出辭職,故而學校以培養賈老師進行了大量培養為由,向賈老師索賠。
對此有網友稱,賈博士沒有契約精神;但也網友表示,別聽信一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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