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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尹彥鑫 通訊員 劉瑞瓊 王俊
酒后駕車嚴重危害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都說“吃一塹長一智",但總有人不長記性,再次飲酒駕車“以身試法”。近日,城陽交警大隊查獲一名欲棄車逃逸的“二次酒駕”司機。
5月3日23時許,巡邏中隊民警在德陽路開展夜查行動,一輛黑色越野車行駛至檢查點不遠處,直接變道將車輛開進了路邊停車場。執勤民警發現該車輛可疑后,便上去查看情況,嫌疑車輛行駛至死胡同后,駕駛人剛準備棄車逃跑,被民警當場查獲。經檢測,該駕駛人酒精含量為36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駕駛人紀某某稱,他當天晚上在家吃飯時喝了幾杯酒,接到家里老人電,說家中有事,因感覺沒喝多少便駕車準備去父母家。剛出門就看見前面有交警查車,想到前段時間酒駕被查過一次,因害怕再次被查便想逃跑,沒成想還是被民警查獲。經查,紀某某于2023年2月13日因酒后駕車被城陽大隊查獲過,民警現場對其講解了二次酒駕將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紀某某對自己的行為后悔不已。
城陽交警大隊提醒廣大駕駛人;酒后駕車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大家,舉杯之前想安全,親人盼您把家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