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法今年推行“四張清單”
新增“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執法效果好、社會效果也要好,在泉州市,柔性行政執法模式持續深化中。記者近日獲悉,在去年多個部門試點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基礎上,泉州市今年在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推行“四張清單”制度,即在之前“不予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三張清單上,增加“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
去年5月,泉州市監委、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聯合發文,推動生態環境保護、農業、交通運輸、文化市場、市場監管、城市管理、應急管理等七支綜合執法隊伍試點推行不予行政處罰、從輕行政處罰、減輕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制度,其他行政執法部門根據本系統實際情況逐步推行。截至去年年底,七支綜合執法隊伍以及海洋與漁業執法隊伍已相繼建立并公布行政處罰“三張清單”,其中,涉及不予處罰的事項清單224項,涉及從輕處罰的事項清單66項,涉及減輕處罰的事項清單17項,開啟了柔性行政執法模式。
按照省司法廳要求,今年起,泉州市將在具有行政處罰(強制)權的行政執法機關,在“三張清單”基礎上推行以“四張清單”為主要內容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免予行政強制事項”為新增的第四張清單,只要是違法行為情節顯著輕微或者沒有明顯社會危害的、可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均納入免予行政強制事項清單。按照相關要求,今年6月底前,市直行政執法機關須完成“四張清單”編制,健全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并細化執法程序,形成具體可行的操作指引,實施好“四張清單”。
泉州市司法局相關人士表示,通過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和柔性執法措施,將不斷優化泉州市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奮力建設海絲名城、智造強市、品質泉州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記者 陳淑華 通訊員 盧騰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