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試點名單公示公告
【資料圖】
按照《關于實施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農〔2021〕41號)要求,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組織完成了2023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試點創建評審工作。現將擬批準試點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月31日—4月4日。如有異議,請實名(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向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反映。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并提供證明材料。
聯系電話:010-59192989,18819261743
附件:2023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試點名單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農業農村部計劃財務司
2023年3月31日
2023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試點名單
1、河北省滄州市渤海新區黃驊市漁港經濟區
2、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漁港經濟區
3、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漁港經濟區
4、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漁港經濟區
5、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市漁港經濟區
6、福建省漳州市東山縣漁港經濟區
7、山東省煙臺市長島海洋生態文明綜合試驗區漁港經濟區
8、廣東省茂名市濱海新區漁港經濟區
9、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銀海區漁港經濟區10.海南省三亞市漁港經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