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助力企業穩定崗位,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
近日,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聯合財政金融局、稅務局印發《關于積極應對疫情影響援企穩崗促就業八條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助力企業穩定崗位、做好企業用工服務、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三個方面提出了八條措施,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做好援企穩崗穩就業。
在助力企業穩定崗位方面,《通知》主要從“降”“緩”“返”“補”四個方面助力。
“降”是指延續降低社保費率政策,將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至2023年4月30日。
“緩”是指允許相關參保企業緩繳社保費。納入封閉管理區的經營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因為疫情管控等原因無法辦理社保繳費業務的企業,允許延期辦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費,緩繳、延繳期間可申請免收滯納金。
“返”是指落實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頂格實施國家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將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從60%提至90%。
“補”是指發放一次性穩崗補貼。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對穩定職工隊伍保持連續生產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穩定職工隊伍提供生活必需品保障的商貿流通企業,按照企業實際繳納社保職工人數每人6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穩定就業獎補,每家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
根據《通知》,在做好企業用工服務方面——
主要是從就業獎補、就業服務等方面做好服務。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中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每人不超過1000元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對企業吸納登記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吸納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
落實重點企業用工保障制度,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問題,依托各級招聘平臺為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提供精準就業服務,促進人崗匹配。
在兜住困難群眾生活底線方面——
要按時足額發放社會保險待遇,延長失業補助金等階段性擴圍政策受理期限;
延長失業保險待遇領取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人員,可繼續發放至法定退休年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