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漳州東山召開2022年世界環境日新聞發布會,通報近年來福建法院助力“雙碳”目標實現的司法保護工作情況,發布《福建法院生態司法保護狀況綠皮書》和10個典型案例。
近年來,福建法院聚焦陸地碳匯(綠碳)和海洋碳匯(藍碳)等碳庫資源的司法保護工作,創新服務“雙碳”目標的相關司法保障機制。2021年以來,全省法院審結污染防治類犯罪案件99件、資源保護類犯罪案件481件,涉林木、土地、礦藏等資源利用類犯罪案件316件;審結涉養殖權、農業權糾紛案件1558件;審結涉土地、礦藏、森林等自然資源所有權或使用權行政案件829件;發出補植令等114份、生態修復懲戒令1份、“林區司法禁令”2份;審理認購碳匯案件9件14人,發出“司法碳購令”等14份,責令被告人認購碳匯1566噸。(記者 杜正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