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紀委監委關于“點題整治”工作要求,源頭治理福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拖欠工程款問題,積極化解工程款拖欠隱患,省廳組織開發了“福建省房屋市政領域工程款支付預警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即日起試運行系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登錄方式
系統部署在福建省建設工程監管一體化平臺上。各有關用戶可通過以下路徑訪問,并使用福建省社會用戶實名認證和授權平臺授權登錄。
(資料圖)
(一)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http://zjt.fujian.gov.cn/)-行業管理-質量安全-一體化平臺;
(二)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辦事服務-工程建設-一體化平臺。
二、用戶管理
系統用戶分為住建主管部門用戶、建設單位用戶和施工單位用戶。各用戶根據一體化平臺確定的下列權限直接登錄對應用戶端:
(一)施工單位用戶
分為法人用戶和項目負責人用戶。
法人用戶通過系統查看承接項目的工程款支付申請情況和撥付情況,以及工程款拖欠預警信息。
項目負責人用戶在系統上登記負責項目的工程款申請和款項到賬情況,確認工程款拖欠預警信息的處置結果。
(二)建設單位用戶
分為法人用戶和項目負責人用戶。
法人用戶通過系統查看企業項目的工程款支付申請情況和撥付情況,以及工程款拖欠預警信息;
項目負責人用戶在系統上查看負責項目的工程款支付申請情況和撥付情況,及時處理工程款拖欠預警。
(三)主管部門用戶
住建主管部門通過系統對轄區項目的工程款撥付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利用大數據功能分析項目欠薪欠款問題隱患,對存在問題隱患的予以重點監管;跟蹤督促建設單位及時處理工程款拖欠預警;協調化解存在爭議的預警線索,并在系統上登記化解情況。
三、功能介紹
(一)工程款信息登記
工程款信息登記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應當在監理單位審核通過當期工程進度款支付申請的三個工作日內,在系統如實填寫工程款支付申請信息;并在工程款到賬后三個工作日內登記到賬信息。施工單位對登記信息的準確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二)工程款拖欠預警
工程款拖欠預警由系統按照以下情形自動觸發生成,并發送建設單位或住建主管部門。
1. 建設單位在施工單位提交進度款支付申請28日后(以施工單位在系統上登記的該筆工程款支付申請日期為起始日,下同),未完成撥付或未足額撥付的。該預警信息將發送給建設單位處理。
2. 建設單位在施工單位提交進度款支付申請90日后,仍未完成撥付或未足額撥付的,將予以二次預警。該預警信息同時發送給建設單位和住建主管部門處理。
3. 項目預警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的,系統將納入重點監管。相關預警同時發建設單位和住建主管部門處理。
(三)工程款預警處置及確認
1. 建設單位應及時處理收到的預警信息,加快推進工程款撥付,并將整改情況上傳系統。
2. 住建主管部門要督促存在拖欠的建設單位及時處理預警,及時撥付工程款;積極協調化解工程款糾紛矛盾;將預警化解情況及時上傳系統。
3. 施工單位要配合做好清欠工作,及時在平臺上確認清欠進度和化解結果。
(四)匯總統計分析
按項目、行政區劃等維度統計匯總工程款撥付、預警及預警解決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各級住建主管部門要積極推動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項目責任人落實工程款登記及預警制度,確保全省工程款撥付“一盤棋”管理,預警信息真實有效。
(二)請設區市住建主管部門收集匯總轄區內負責清理工程欠款工作同志信息(詳見附件),于6月9日前反饋省廳建筑業處,以便省廳分配權限。
(三)各用戶可對照系統使用說明進行業務操作,使用說明可在首頁下載。試運行發現的問題和使用意見建議,可聯系開發運維單位及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