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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印發《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留閩來閩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12條具體措施,吸引高校畢業生留閩來閩就業創業。
《通知》鼓勵各地通過提供求職免費住宿等服務,為有意愿的外地生源創造留閩來閩就業創業條件;提供人才儲備生活補助,對在本地就業創業并落戶的外地生源本科畢業生、技工院校(預備)技師班畢業生,給予人才儲備生活補貼;扶持創新創業,落實創業培訓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鼓勵各地制定落實創業項目落地補貼、實繳稅費地方留存部分等額資助等政策。
《通知》指出,各地可通過政策性崗位示范帶動,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在基層鍛煉成才;支持創業帶動就業,支持各地建設線上線下“零工市場”,落實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鼓勵各級高層次人才創領辦企業,開發更多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充分發揮民營企業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鼓勵民營企業黨組織開展拓崗引才專項活動,更多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啟航,依托就業服務機構等平臺開展實踐活動,組織專業力量指導求職,增強未就業畢業生職業認知與就業主動性。(記者 林晗 見習記者 吳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