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廈門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近日,因向市場主體用戶收取不合理費用,違反《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規定,廈門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和廈門華潤燃氣有限公司被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立案處罰。這兩個案件也是《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于2020年1月1日施行以來,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首次以其為依據查處的案件。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規定,“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廈門市自今年3月起清理取消了一批供水供電供氣領域的不合理收費。
經核查,自今年3月后,廈門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向市場主體用戶收取復表費4510元,廈門華潤燃氣有限公司向市場主體用戶收取計量表具費用1200602.35元,上述復表費和計量表具費用均屬于應予清理的不合理收費,廈門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和廈門華潤燃氣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規定,廈門市市場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予以行政處罰。
下階段,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深化公用事業領域“放管服”改革,查處公用事業領域違規收費行為,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社會負擔,培育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記者 林智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