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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省自然資源廳等共同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城中村和老舊房屋改造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力爭到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城市(含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的城中村和老舊房屋改造任務。
據了解,《指導意見》明確了至2025年年底全省城市(含縣城)建成區范圍內的城中村和老舊房屋改造總體任務,包括摸清任務底數、明確改造內容、實施分類改造三個方面。
要求全面摸清城市(含縣城)城中村和老舊房屋需改造的存量、覆蓋的居民人數及人口結構等情況并建立改造任務清單。在改造內容方面,對改善房屋面貌、衛生綜合治理、完善綠化設施等作出了詳細要求。
此外,改造過程中要實施分類改造,對連片規模較大、房屋低矮破舊、安全隱患嚴重、基礎設施不配套、群眾要求迫切的城中村和老舊房屋,優先納入改造計劃。要求從加強規劃設計、簡化審批程序、盤活土地資源、多方籌措資金四個方面推進城中村和老舊房屋改造。
對于城中村和老舊房屋改造項目,可由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審查改造方案,認可后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辦理立項、規劃、用地審批。城中村和老舊房屋改造涉及利用小區內部存量房屋或者土地等建設公共服務用房和設施的,原有土地使用性質和用地主體不變更,支持對部分零星用地和既有用房實施改(擴)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