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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蘭蘭2月13日,全筑股份(603030.SH)發布上交所關于對全筑股份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
據公告,經查明,2022年10月31日,全筑股份披露《關于累計訴訟與仲裁的公告》稱,鑒于公司持有的恒大部分應收款項未能及時回款,致使公司流動性緊張,部分供應商款項未能及時償付,以及部分恒大票據持有人行使票據追索權,導致公司被訴案件持續增加。
自8月31日至本次公告披露日,全筑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累計訴訟與仲裁新增金額合計約28,142.14萬元,相關涉案金額已達到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24.95%。2022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稱,經相關部門統計核實,確認上述累計訴訟金額在10月初已經超出披露標準。
上交所指出,全筑股份累計訴訟金額已于10月初達到信息披露標準,但未及時披露,直至10月31日才披露累計訴訟情況。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對全筑股份及時任董事會秘書楊漢超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