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發現多地皆存在“油煙排放”管理痛點 我省正考慮出臺“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
記者在走訪餐飲油煙污染、噪音擾民現象的過程中,發現除合肥市外,安徽多地有關餐飲油煙擾民投訴也不時出現,居民反響強烈。同時,在各地市人民網政府留言版等公開平臺中,部分市民對本地政府相關部門的處理結果也存在著認可度不高、反復投訴的現象。
餐飲油煙治理涉及多個部門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當前省內各地級市餐飲油煙整治工作的主體落實(牽頭)部門各有不同。除宿州市由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合肥市城市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正在銜接外,其他如淮南、淮北、六安、安慶、蚌埠、池州、馬鞍山、蕪湖、銅陵、宣城等地,均由城市管理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和環保部門聯合整治。其中餐飲企業的準入、餐飲油煙的日常監管、違規處罰由城市管理部門執行,環保部門負責污染監測部分。
據某市環保部門工作人員介紹,在數年前該市的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行動中,曾將餐飲油煙治理列為了六大專項行動中的一部分,移交給了市場監管部門,并要求全市范圍內的所有餐飲油煙企業安裝油煙凈化設備。“但是在后續執行中,我們卻發現這些設備的好與壞、使用情況如何、是否做到了及時清洗,市場監管部門常表示‘無能為力’。”
該工作人員說,去年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改革中,該市又將餐飲油煙的執法權整合到城管部門。餐飲油煙日常的監管及處罰,均由城管部門負責,市場監管部門則負責餐飲油煙凈化設備的安裝,環保部門負責油煙監測。
他給記者打了個比方:如一家餐飲企業入駐該市某區,在辦理食品安全經營許可證時,市場監管部門會要求該企業安裝油煙凈化設備,后續的監管和執法則由城管部門負主要責任,如在監管過程中涉及到檢測工作則由環保部門負責,聯系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報告。
但同時他也坦言,目前環保部門尚不具備能夠出具餐飲類專業檢測報告的資質,如需要檢測,只能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而受制于資金、職能、人員等限制,“我們只能在集中整治期間,聘請第三方進行檢測,無法做到常態化巡查。”
皖南某市環保部門一位工作人員劉先生(化名)表示,如若涉及到餐飲油煙污染,他們必須花費專項資金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檢測。“專項基金需要打報告申請財政資金支持,但在我市體制內,環保部門并不負主要責任的牽頭責任,因此申請資金周期較長。”
“這就好比陷入一個‘死循環’。”劉先生說,城管在執法的過程中,必須要根據明確的排放依據進行處罰,而為環保部門又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持,無法做到常態化的檢測,這也就造成了城管部門沒有辦法進行常態化的執法。“一般只有在集中整治期間才有相關報告能夠作為依據進行處罰。”劉先生說道。
針對當年關于“餐飲油煙整治”的職能劃分,皖中某市的工作人員表達了他的困惑,既然已將餐飲油煙牽頭部門的主體責任已經移交給城管部門,環保部門也不具備油煙檢測能力,“那為何不能直接將檢測的職能也移交出去?”
在采訪中,僅滁州市、亳州市環保部門工作人員明確表示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由城管部門負責,涉及到檢測時,城管部門會直接聯系第三方檢測機構,簡化了環保部門的中間環節。
2020年,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安徽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豁免名錄(2020年本,試行)》,將餐飲列為不需要辦理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手續的項目。“簡化了環評手續后,餐飲企業入駐過程中是否符合環保標準,我們‘無權’干涉。”某市的工作人員說,如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城市管理部門不知會,“我們甚至不知道哪里又開了一家餐館”。
“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只能與其他部門進行協調,如果有餐飲企業入駐,最起碼先跟我們溝通一下,看看該企業在環保方面有沒有問題,比如煙道是否按規定安裝、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油煙凈化設備功率與灶頭數是否匹配。但是如果其他部門不睬我們,我們也沒辦法。”在環保部門工作多年的張先生(化名)在談及餐飲企業準入時無奈地說道。
此外,在前期對合肥市的探訪中,記者也發現了一個新的“解決之道”。合肥市廬陽區海棠街道的工作人員說,去年9月份以來,該區曾要求他們上報幾個曾被居民反復投訴的餐飲企業,如和煦園大酒店、上上座酒店、琥珀老三龍蝦等,納入到餐飲油煙在線監控服務試點中。他介紹,該技術防治手段是采取24小時實施在線遠程監控的方式,如果餐飲企業油煙排放超標,將會觸發報警,系統則會將實時數據傳遞至工作人員處,進而根據數據要求企業整改。“其實我們希望遠程監控的方式可以用,這樣我們也有實時數據可采用,避免了和餐飲企業‘扯皮’,同時也能夠有的放矢的根據后臺實時數據,精準的找到‘超標’企業,在出現居民投訴時,也能夠快速做出回應。”該工作人員說,目前廬陽區內已有廬州太太、翰林宴等餐飲企業安裝了該設備,全區正在試點。
專家建議:
我省應盡快出臺相關治理標準
在采訪中,多名工作人員說,目前關于餐飲油煙問題治理,他們主要依據《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安徽省餐飲業環境污染防治管理暫行規定》和所在地市出臺的相應文件。在排放標準監督方面,依據為《GB18483-2001 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國標),“安徽省沒有相應省標”,多名地市工作人員表示,這也造成了他們在日常的監管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難度。
記者通過公開渠道了解到,近年來,全國其他省份針對餐飲油煙問題,陸續出臺了相關文件、標準及管理辦法。如2018年,北京市出臺了《北京DB111488-2018餐飲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河南省出臺了《河南DB411604-2018餐飲業油煙污染物排放標準》,其中明確規范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2021年,成都市出臺了《成都市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防治管理辦法》。以上各地市在餐飲企業準入、日常監管及執法過程中,除國家標準外,尚有據可依。
就安徽省內關于餐飲油煙污染物排放是否有省內明確標準,1月13日下午4點左右,記者聯系了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大氣環境管理處,該處的一名工作人員說:“我們正在考慮出臺(省標),但這不是強制性的,是推薦性的標準。”
當記者詢問關于各地市環保部門是否具備餐飲油煙檢測能力時,該工作人員卻表示,餐飲油煙不存在檢測一說。“餐飲油煙只要有設施、有收集、有處理就行了,不是一個企業必須要達到什么標準、排放濃度是多少,它(餐飲企業)排放的污染物種類不是二氧化硫等那樣的。”記者追問餐飲油煙超標排放問題時,該工作人員稱,餐飲油煙不存在超標排放。“它又不是一個企業,飯店只是一個經營單位,餐飲油煙不要對外界排放,不要對社會排放,收集之后處理即可。”隨后,記者再次追問,如果餐飲企業違規,要進行處罰,應依據什么標準時,他表示,就是有和無的區別。
日前,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協會、安徽新媒體集團、安徽省建設法制協會、長三角G60科創走廊環境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在中國環境谷-環境科技大廈召開了安徽省餐飲業油煙污染情況座談會。
從會上獲悉,一位省內知名環保專家表示,在工業污染防治方面,安徽走在全國前列,做得尤為出色,餐飲油煙污染問題,切實關系到老百姓的生活,不應僅僅作為擾民問題來看待,政府部門應當充分借鑒安徽省工業污染防治的相關經驗、重視起來,出臺省內餐飲油煙問題相關排放標準,以互聯網+的方式,破解基層人力資源較為稀缺、專業人才和設備不足的矛盾,建立起政府、市民、社會組織、企業多方參與的長效管理手段,進一步落實政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部門、城市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的四方責任,落實主體牽頭部門,當成一件涉及重大部署的大事,切實為老百姓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