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禁一碗籽,秋收一擔魚。3月24日,金義新區開展禁漁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隊金東區大隊組織市區兩級執法人員,嚴厲打擊東陽江(金東段)、武義江(金東段)電魚、毒魚、炸魚等違法捕撈行為。
據統計,此次執法行動共收繳漁船7只,收繳地籠網、絲網等違禁漁具100多副,有力、有效地打擊了非法捕撈行為。
實施禁漁制度,是加強生態環境建設、養護水生生物資源、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3月1日至6月30日是全省禁漁期,除娛樂性游釣和休閑漁業,禁止采用電瓶電魚、農藥毒魚等方式捕撈水產品。按照規定,凡違反禁漁區、禁漁期相關規定進行捕撈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規定查處。同時,嚴懲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捕撈活動,對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涉黑涉惡的違法捕撈行為,農業行政執法部門將聯合公安機關從重從嚴進行打擊。
該大隊大隊長方蘭敏說,自開展禁漁工作以來,他們通過在重點區域、場所懸掛橫幅,張貼標語、通告等形式加強禁漁宣傳引導,讓群眾了解電、毒、炸魚等非法捕撈行為對漁業資源帶來的危害,確保禁漁期不發生違法捕撈行為。(記者 方璟 金東融媒體中心 戴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