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規民約》寫得很清楚,村民要愛護環境衛生。我們一家人才把房前屋后整治了一番,現在環境好了,心情也好了!”近日,江津區吳灘鎮郎家村十八梯院子的村民李先銀看著干凈整潔的院子,滿心歡喜。
原來,為充分發揮《村規民約》的“軟約束”作用,最大限度激發村民參與環境整治、共享成果的熱情和活力,吳灘鎮依托《村規民約》,動員村民主動管理好自家及房前屋后的環境衛生,做到垃圾不亂倒、雜物不亂堆、亂放,污水不亂流,自覺收集自家白色垃圾、廢舊塑料,統一投放到村委會指定的垃圾桶。在《村規民約》的約束下,村民們開始自覺地愛護環境衛生。像李先銀這樣的黨員干部,更是帶頭作為,帶動家里人和鄰居一起,整治房前屋后,種花種草,疏通排水溝,讓各自院子的環境衛生狀況煥然一新。
此外,為讓村民改掉陋習,吳灘鎮還針對濫辦酒席、天價彩禮等突出問題,指導各村(社區)廣泛征求村民意見,形成共識,制定出有針對性的條款。曾經紅白喜事盲目攀比、大操大辦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不比厚葬比厚養,不比彩禮比家風”等文明新風逐漸形成。
“《村規民約》大大改變了鄉村面貌,環境美了,村民的精神狀態也好了!”吳灘鎮相關負責人表示,制定《村規民約》是助力鄉村治理的有效方式,也是助推鄉村振興的動力,執行好了《村規民約》,才能“規”出好環境,“約”出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