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洮南私搭浮橋,因收費村民一家18口被判尋釁滋事”一案引發社會關注。7月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從舉報者丁永恒處獲悉,該案一審審判長孫某系冒用他人名字上大學。
7月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舉報人丁永恒,他說,黃德義案一家18口因私搭浮橋收費,被判尋釁滋事案一審判決的審判長是孫某,他曾是冒用他人名字上的大學。
丁永恒說,之所以發現此事,是因為2019年3月25日,他的女兒丁某被吉林省白城市洮南法院一審以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我認為這個案子判決有問題。目前,我和律師已向吉林高法申訴,吉林高法已召開案件問詢會。我在不斷申訴過程中,被人告知該案的審判長孫某為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遂開始走訪了解。”后來,他找到了孫某的老家,了解到其原名叫曹某軍,家中排行老六,人送外號“曹六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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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永恒說,隨即,他先后向洮南市紀委、白城市紀委實名舉報孫某。2022年6月14日,洮南市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免去了孫某洮南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同年7月11日,洮南市紀委向他告知了事件的調查結果:孫某,真實姓名曹某軍,冒用孫某的姓名參加高考上大學的問題查證屬實,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根據2022年9月1日,洮南市法院工作人員回復丁永恒的錄音顯示,工作人員就“其舉報孫某系假法官”一事回應稱,紀委已有明確處理結果。丁永恒多次追問處理結果,法院工作人員稱,法院按照紀委的處理意見處理,“給他處以嚴重警告。”
對此,丁永恒不服,孫某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有關部門查證屬實,卻僅處以黨內嚴重警告,“他的判決有問題,還是個冒名頂替他人上大學的假法官,結果僅僅革去審判長職務,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我不服。”
根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孫某曾回應表示:“因為丁永恒女兒的案子我是審判長,所以丁永恒一直舉報我,但是這個案子是掃黑除惡的案子,需要層層把關層層匯報的,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能定的,我只能說這些。我高考確實改名了,但是那是我自己考的。因為他的舉報,紀委還給了我處分,目前我沒有職務了,就是在法院上班的普通工作人員。”
7月9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到孫某,針對“冒名頂替”一事,他說,“你直接聯系法院政治部。”隨后掛斷電話。
隨后,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先后致電了洮南市法院、洮南市委組織部、洮南市紀委等部門,但固定電話、手機號均未能接通。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佘暉 編輯 王喆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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