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高語陽
2022年11月17日,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劉彥平受賄一案一審開庭審理。劉彥平斂財21年共2.34億元。
劉彥平雙開通報指出他是孫力軍政治團伙成員。此前,孫力軍政治團伙6名成員已一審宣判。
(資料圖)
在擔任中央巡視組組長期間仍斂財
檢察院起訴指控,劉彥平的斂財時間是從2001年至2022年,前后21年,共斂財2.34億元。
根據指控,劉彥平利用擔任公安部警衛局副局長、政委、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部長助理、副部長,國家安全部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中央紀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組組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十九屆中央第五輪巡視第十四組組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劉彥平的刑事責任。
劉彥平長期在政法系統任職,前期在公安系統,官至公安部副部長、黨委委員。
2015年5月,劉彥平調往國家安全部任職,出任紀委書記。隨著紀檢監察系統改革,劉彥平職務調整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察組組長。
上述檢方指控顯示,劉彥平在擔任中央巡視組組長期間也在斂財。
政知君注意到,劉彥平在十九屆中央第二輪、第三輪、第四輪、第五輪巡視中均擔任第十四巡視組組長。
其中,檢方指控提到的第五輪巡視于2020年5月開始。
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
劉彥平今年3月接受審查調查,9月被雙開。
雙開通報中措辭嚴厲:
政治上徹底蛻變,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換,投機攀附、操弄權術;
肆意踐踏法紀,濫用公安警衛權力,將其異化為撈取政治資本、謀私斂財的工具,造成惡劣影響;
長期搞迷信活動;
對抗組織審查;
生活上極度腐化,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多占住房,貪圖吃喝享樂,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打高爾夫球并收受球卡,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及醫療服務等活動安排,收受禮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并借機斂財;
嚴重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
道德品行敗壞,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權力觀極度扭曲,肆意濫用手中權力為他人在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值得注意的是,劉彥平被指“參加孫力軍政治團伙”。
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曾披露,公安部黨委原委員、原副部長孫力軍為首的政治團伙中包括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等人。
孫力軍政治團伙已有6人被判
孫力軍政治團伙已有6人一審宣判:
孫力軍斂財6.46億元,因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傅政華斂財1.17億元,因受賄罪和徇私枉法罪被判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王立科斂財4.4億余元,且先后多次向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等人行賄共計9731萬余元,因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份證件罪,被判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后,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龔道安斂財7343萬余元,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鄧恢林斂財4267萬余元,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劉新云斂財1333萬余元,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央視新聞 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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