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 王振雅
為了鼓勵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督。11月25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一次性獎勵不超過20萬元。
國家醫療保障局專家庫成員、中國藥科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丁錦希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該項制度的出臺反映出我國打擊欺保騙保行為的堅定決心,但同時也映射出了我國當前的欺保騙保的高壓態勢。
(資料圖片)
11月8日,在世界互聯網大會“互聯網之光”博覽會“中國醫保 一生守護”展區,民眾體驗醫保自助機。王剛 攝
違規違法使用醫保基金行為有哪些?
今年以來,國家醫保局已曝光4期53例典型案件,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梳理總結以下行為均為違規違法使用醫保局基金行為。
對于個人而言,涉及冒名就醫、重復享受醫保待遇、超量開藥并轉賣藥品、虛假票據、隱瞞第三方責任等均為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皆可以向當地醫保局舉報。
對于定點零售藥店而言,涉及將非醫保藥品或其他商品串換成醫保藥品銷售、偽造處方或無處方藥品銷售、超醫保支付限定藥品銷售、利用醫保電子憑證二維碼截圖遠程刷卡購藥并販賣、為非定點零售藥店進行醫保費用結算、將醫保結算設備改變使用場地等,均違法違規行為。
對醫療機構而言,涉及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超醫保限定支付范圍結算、串換診療項目和藥品耗材進銷存不符等,均為違法違規行為。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國家已追回1.58億元
某地方醫保局負責人告訴人民日報健康客戶端記者,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是解決群眾疾病醫療后顧之憂的“壓艙石”,將醫保基金視作“唐僧肉”而發生的欺詐騙取行為,最終損害的將是每一個參保人的切身利益。
“由于欺詐騙保行為具有較強的隱匿性,監管難度較大,因此群眾舉報、投訴是重要的監管措施。”丁錦希教授介紹,2018年以來,各級醫保部門先后獎勵舉報人2570余人次,發放舉報獎勵近500萬元,天津、浙江、廣西等三省(區、市)單人次獲最高獎勵10萬元,根據相關群眾舉報線索查實并追回醫保違規金額1.58億元。
此次《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舉報獎勵辦法》進一步優化了舉報獎勵機制,可進一步引導群眾參與社會監督。丁錦希認為,這將對規制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打擊欺保騙保行為起到重要作用。 可以預見,未來欺詐騙保舉報獎勵制度新規運行實施下,我國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現象將會得到進一步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