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紅星新聞記者獲悉,齊齊哈爾14歲放羊少年趙兵被多名同學追打后溺亡一案二審審結,二審結果維持原判。家屬表示將向黑龍江省高院申訴,“(法律程序)一定要走到底。”
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1年4月3日,14歲少年趙兵和堂哥趕上百來只羊、一條狼狗在諾敏河邊野地放牧。彼時,松嫩平原仍有大片積雪,諾敏河面上還漂著浮冰。途中,趙兵的8名同學找來追打欺負他。趙兵為了躲避多人的追打走上河中央的浮冰,而同學一群人用石頭砸他、罵他,還舉起手機拍攝視頻發到班級群里。最終,因為冰面開裂,趙兵落入河中溺亡。
↑趙兵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2022年春,趙兵溺亡一案在齊齊哈爾甘南縣法院開庭。趙兵母親趙麗記得,庭審中書記員放出記錄趙兵生前最后時刻的一段視頻:幾個孩子分散站在河堤,撿起石頭朝趙兵扔,他在冰面左右閃躲,狼狽不堪。有男生大喊,“打我兵哥可真過癮……”
2022年6月2日,甘南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8名未成年侵害人中的5名年滿14周歲的被告,因犯故意殺人罪,分別獲3到4年的有期徒刑。
據一審判決書,甘南縣人民法院認為,魏鵬、張波等人以耍威風、取樂為目的追打趙兵,趙兵為自救逃至諾敏河冰面,而相關人員均有對處在危險狀態的趙兵負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卻進一步恐嚇趙兵。其中,8名侵害人中有人持有趙兵的手機,但未及時聯系趙兵家屬,最終導致趙兵溺亡,因而應該承擔故意殺人的刑事責任。
此外,對于趙東(趙兵父親)、趙麗一方訴請喪葬費、存尸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的請求,法院對3.72萬元左右的喪葬費予以支持,但存尸費為重復主張,而精神損害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于法無據,均不予支持。由于張波的父母支付了25萬元賠償款,系自行超額償還自己應承擔的份額,其余7名侵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應當賠償趙東方3.26萬元。
一審落槌后,趙東、趙麗認為對施暴者的量刑過輕,已提起上訴。而被告方認為量刑過重,不應認定為故意殺人案,2022年11月5日,他們收到齊齊哈爾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傳票,該案將于11月9日開庭二審。
二審庭審的焦點在于對侵害人的行為如何定性。魏鵬等人上訴時提出,在主觀上不具有希望或放任趙兵死亡的主觀故意及被害人的死亡結果與各上訴人不具有直接因果關系,不構成故意殺人罪,應定性為過失致人死亡罪。
然而二審法院認為,當趙兵面臨高度危險時,8名侵害人因先行行為對趙兵負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但該8名侵害人未積極履行救助義務,卻以言語威脅、向冰面扔石頭等方式與趙兵在冰面對峙,致趙兵滯留冰面遇險,終在返回途中落水溺亡。所以,8人的行為與本案的危害后果之間存在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系,所以魏鵬等人構成故意殺人罪。
此外,趙東和趙麗對本案刑事部分所提一審判決量刑過輕等上訴理由,因不屬于附帶民事訴訟的審理范圍,二審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2023年4月19日,齊齊哈爾市中院作出二審裁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維持原判。
紅星新聞記者 陳怡帆王涵
責編 鄧旆光 編輯 彭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