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管輸價格新機制出臺,一改此前的“一企一價”,新的機制形成西北、西南、東北及中東部4個價區,分區核定運價率,實行“一區一價”。
這是6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暫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暫行)》(下稱,《價格管理辦法》、《成本監審辦法》)中,有關天然氣管輸價格的最新調整,上述兩個辦法將自 2022年1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8年。
上述調整針對的是2016年出臺的兩份試行辦法中定下的“一企一價”政策(即:《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和《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舊辦法)。有關管道運價率,在“舊辦法”中提出,以管道負荷率75%作為計算企業天然氣管道總周轉量的判斷依據,管道負荷率高于75%按實際運輸氣量計算總周轉量,負荷率低于75%則按75%對應的氣量計算總周轉量,最后由企業年度準許總收入除以年度總周轉量計算確定管道運價率,每3年校核調整一次。因此自2017年起,除個別區域外,均按照“一企一率”模式定價。
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形成機制主要經歷了從“一線一價”、到“一企一價”再到“一區一價”的階段:1997年,陜京輸氣管線的價格由政府統一核定,實行“一線一價”、“新線新價”。更早之前則效法鐵路的方式,按照運距核定價格。
在最新出臺的《價格管理辦法》中,有關跨省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的定價原則、定價方法和定價程序的主要變化是,將通過核定準許成本、監管準許收益確定準許收入,核定管道運價率。依據天然氣市場結構和管道分布情況劃定4價區。對準許收益率實行動態調整,出臺后首次核定價格,準許收益率按8%確定,后續統籌考慮國家戰略要求、行業發展需要、用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動態調整。
卓創資訊天然氣市場總監國建對經濟觀察網表示,新辦法的出臺主要針對國家管網集團,后續也需要進一步細化,第一步首先是形成4個價區,將運價率的數量從15個下降至4個;其次是,區域內也會考慮管輸量、投產年限以及管道利用率等方面;后期也會考慮將市場化的因素納入其中,比如用氣淡旺季的價格差異等。
《價格管理辦法》提出,管道運輸價格管理采取分區核定運價率、按路徑形成價格的方法。以寧夏中衛、河北永清、貴州貴陽等管道關鍵節點為主要界限,將國家管網集團經營管道劃入西北、西南、東北及中東部 4 個定價區域。新建管道根據上述節點劃入相應價區,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明確。
作為標桿價格的執行者,《價格管理辦法》要求,國家管網集團應當與所有用戶簽訂管道運輸合同, 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運價率,以及天然氣入口與出口的路徑和距離,明確管道運輸費用。
此外還應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各價區運價率,以及所有入口與出口的名稱、距離等相關信息,計算確定管道運輸具體價格表并通過其門戶網站或指定平臺向社會公開。每年6月1日前,國家管網集團也應公開上一年度管道運輸收入、成本等相關信息。
一位油氣行業觀察人士對經濟觀察網表示:“在管道運價率確定的前提下,運輸價格會因路徑的選擇差異而不同,企業在做運輸路徑選擇時需要綜合考慮成本,由此管容分配規則至關重要。”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經濟技術研究院綜合規劃資深工程師許江風對經濟觀察網表示,從“一企一價”到“一區一價”更能提升管道建設的積極性。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出臺跨省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機制答記者問時稱,價區劃分適應國家管網集團統一運營大部分跨省天然氣管道的市場情況,構建相對統一、簡潔明了的運價結構,同一價區內管輸價格取決于運輸距離,易于理解、結算方便,有利于市場主體自主選擇氣源和管輸路徑,促進資源流動和多元競爭市場形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實行“一區一價”,從價格機制層面打破了不同運價率對管網運行的條線分割,管道用戶的關注點更多集中在選取經濟可行的運輸路徑,將推動國家管網集團加大管道建設投入,實現管道間互聯互通,加快形成“全國一張網”。(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