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2月17日訊(記者趙云龍)今天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省非法開采地下水專項清理整頓工作情況。據介紹,2021年11月26日,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正式印發實施《山東省非法開采地下水專項清理整頓工作方案》,在全省范圍開展非法開采地下水專項清理整頓。
據介紹,結合我省取用地下水現狀,上述工作方案確定了三方面的清理整頓范圍:一是省水利廳已部署開展的全省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中,已核查登記的地下水取水井中非法取用地下水的;應納未納的非法開采的地下水取水井。二是非法開采天然鹵水、礦泉水、地熱的地下水取水井。三是沿海養殖戶私采地下咸水的取水井。根據上述工作方案,專項清理整頓將按照“邊排查、邊清理、邊整頓”的原則,排查與清理整頓壓茬推進、同步開展,分三個階段進行。其中,市級自查階段的時間為自方案印發之日至2021年12月底前。在這一階段,各市將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對轄區內非法開采地下水問題進行全面排查,2022年1月5日前,各市會將自查報告(附問題清單)報送省生態環境委員會辦公室。清理整頓階段的時間為2022年1月至6月。在這一階段,各市將對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盯緊落實,按制定的措施開展清理整頓,確保2022年6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在現場核查階段,市縣級政府則將對轄區內非法開采地下水清理整頓問題的完成情況進行現場核查,按“邊完成、邊銷號”的原則,完成一個銷號一個。6月底前,各市將上報整改報告。7月,省級將對清理整頓工作進行抽查。
據介紹,上述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問題,要建立清單,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時限,依法依規予以清理整頓。重點對涉及地下水禁采區、限采區,重點海洋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的問題開展清理整頓。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保障清理整頓工作成效,省委、省政府將于2022年下半年針對非法開采地下水問題開展一次省級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
據介紹,2020年起水利部在全國部署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地下水是重點監管領域。行動開始以來,山東共核查登記地下水取水項目7.8萬項,涉及地下水取水口84萬個,其中主要為農業灌溉機電井,占比近96%。針對取水口核查登記發現的問題,山東因地制宜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形成地下水取水口問題整改臺賬“一本賬”,分保留、退出、整改三類進行處理。截至目前,共確立保留類項目2.78萬項,退出類1287項,整改類4.86萬項。并且,健全“一套機制”,制定取水口動態更新管理等多項制度,健全取水口管理長效機制。工作目標是到2022年3月底前,完成非農用水戶整改提升;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提升任務。
另據介紹,根據2014年完成的全省地下水超采區評價成果,山東地下水超采主要有淺層地下水超采和深層承壓水超采兩種類型。其中淺層地下水超采區8處,總面積1.04萬平方公里;深層承壓水超采區總面積4.34萬平方公里。地下水超采量6.4億立方米,其中淺層地下水超采量1.8億立方米,深層承壓水超采量4.6億立方米。各地綜合采取控采限量、節水壓減、水源置換、修復補源等措施,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淺層地下水超采量已全部壓減,深層承壓水超采量已壓減70%以上。自2021年起,山東將利用兩年時間在全省范圍組織開展新一輪地下水超采區評價工作,全面評價地下水開采現狀,重新確定地下水超采區范圍。并且,將在此基礎上,對原來的地下水超采綜合整治方案進行重新修訂,加強地下水取用管控措施,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