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南正式實施“禁塑令”以來,海口市高度重視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儲存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推進工作。近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桂林洋經濟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對違法儲存、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行為開出兩張罰單。
日前,市市場監管局桂林洋經濟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在某公司倉庫內發現一批一次性塑料餐盒、餐盒蓋、塑料碗等塑料餐具。該批餐具未印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圖形符號、電子監管碼等信息,但標注含有聚丙烯。
經執法人員現場了解到,該倉庫已租借出去,存放上述塑料制品的貨主為阮某玉,該批物品于6月9日存放至倉庫,共計3821箱,貨值金額為47702元,違反了相關規定。
隨后,桂林洋經濟開發區分局執法人員在對桂林洋農貿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市場的一家蔬菜攤使用的塑料制品未印有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圖形符號和電子監管碼,未標明執行標準、產品規格、保質期等信息,攤主不能提供上述涉案塑料購物袋的檢驗報告,違反了相關規定。
對此,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規,沒收阮某玉存放的塑料制品,并對其罰款88000元;沒收蔬菜攤庫存的塑料購物袋41個,并對攤主罰款600元。(記者陳曉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