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化法院速調解紛中心審結了一起產品責任糾紛案件,原告小李通過網上在線調解平臺,讓她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小李住在省外,她通過朋友圈,向居住在德化的小楊購買了436元的手工自制食品。她食用后出現腹瀉癥狀,醫院的初步判斷為該食品存在質量問題。
小李通過微信與小楊溝通,要求賠償。可溝通不暢,小楊將小李的微信拉黑,也不接她的電話。小李又氣又惱,她便通過網上移動微法院,向德化法院申請立案,要求小楊退還購物款436元并進行十倍賠償。
鑒于該案事實清楚,權益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標的額未超過福建省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五十,該院速裁中心法官通知雙方當事人適用小額訴訟程序進行審理。
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小李居住在外省,因疫情期間無法到德化出庭訴訟,當即決定通過線上調解平臺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詳細了解案情后,法官得知,小楊制作的食品未進行真空包裝,在郵寄過程中導致食品受到污染。找到矛盾焦點后,法官開始有針對性地與當事人溝通,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小楊當場向小李退回購物款及賠償醫療費合計986.7元。小李提出撤訴申請。該案從受理案件到當事人領到裁定書,僅用1天。
法官介紹,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對小額訴訟程序在小額訴訟范圍、排除情形、審理方式及審理期限作出了新規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金錢給付的民事案件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小額訴訟程序案件由一名法官獨任審理,訴訟程序簡便、舉證期限不超過7日,快審快結,采用一審終審,宣判完后,判決不能上訴,最大地提高訴訟效率。但是如果當事人對生效的小額訴訟判決不服的,仍然可以向原審法院申請再審。
今年以來,德化法院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民事案件96件,審結53件,占該院受理民商案件比例11.7%,案件平均審理期限僅4.5天,當場支付26件。(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黃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