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萬安縣天氣連晴高溫,森林火災隱患增大。為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萬安縣公安局各派出所聯合有關部門在所轄林區進行防火巡查,勸導群眾遵守防火規定,但仍有個別群眾存在僥幸心理,在萬安縣人民政府已經下發禁火令的情況下,私自攜帶火種上山,最終被公安機關查獲。
10月23日,寶山派出所民警在寶山鄉東坪村中西坑山場森林火災偵查工作中發現,萬安縣一風力發電廠工人私自攜帶火種進入了防火區。經調查,10月22日7時至16時許,李某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與鐘某在山場吸煙,并將打火機隨手丟棄,其行為違反了萬安縣人民政府發布的《萬安縣人民政府禁火令》,給森林防火工作帶來巨大風險隱患。
目前,李某、鐘某因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情況下的決定、命令被萬安縣公安局處以行政處罰。(劉艷、張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