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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
自然資源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近日發布通知,要求以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及年度國土變更調查(以下簡稱“三調”)成果為基礎,明確林地管理邊界,規范林地管理。
通知指出,堅持國土空間唯一性和地類唯一性,以“三調”成果為統一底版,以國土空間規劃及“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為依據,遵循依法依規、實事求是的原則,綜合考慮地類來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學合理明確林地管理邊界,規范林地管理,并據此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
通知提出,嚴格依據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區分耕地上造林情形,實行差別化管理。“三調”為林地,實際屬于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后續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成果中的耕地上,實施國家退耕還林或按照國家政策和標準建設的防護林和綠色通道等的,經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林草主管部門共同確認到圖斑后,按照林地管理。“三調”為林地,不屬于上述情形而屬于在農民依法承包經營的耕地上種樹的,經地方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林草主管部門共同確認到圖斑后,依據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要求,在尊重農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恢復為耕地,林草主管部門無需辦理林地審核審批、采伐等手續,不納入林業監督執法。
通知強調,臨時使用林地、林業直服設施占用林地及違法占用林地管理,應嚴格執行現行法律規定。按照統一分類標準,明確灌木林地、宜林地、森林沼澤等管理類型。調整園地、林地分類標準。完善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標準。
通知指出,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與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密切協作、充分銜接,嚴格依據本通知明確林地管理邊界,規范林地管理。依據《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和“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加快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規劃林地發展范圍,明確全國和各省(區、市)林地保有量,優化林地屬性,對林地實施動態管理,依法依規開展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審核審批、林木采伐、森林經營、公益林管理、監督執法等工作。涉及不動產權利類型、用途等發生變化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