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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王鶴霖 王家梁
“我宣布,全省法院‘貴在執行’專項執行行動現在開始!”4月10日,隨著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茆榮華一聲指令,全省法院執行干警奔赴現場,為群眾兌現勝訴權益。
啟動儀式后,記者跟隨貴州省高院和白云區法院的執法人員,來到位于貴陽市觀山湖區和白云區交界處的一家民營企業。由于該企業涉及買賣合同糾紛,尚拖欠420多萬元未支付,執法人員通過強制執行措施,依法維護申請企業的合法權益。
據貴州省高院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專項執行行動包括涉農民工工資及其他涉民生、涉民營企業、涉煤礦企業等六個專項行動,行動時間為6個月,即日起至2023年9月底。其中涉農民工工資及其他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持續到2024年元旦、春節期間,旨在集中力量解決人民群眾在執行領域的“急難愁盼”,堅定不移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提升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
記者了解到,在此次“貴在執行”專項行動中,貴州省高院執行局制定了各專項執行行動的共性措施,即集中力量和時間解決執行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通過執結一大批案件,優化提升核心和重要指標,提升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獲得感、滿意度。全力攻堅“查人找物難”,全省各級法院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要求,突破案件執行的瓶頸。突出執行工作強制性特征。貫徹落實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強化執源治理,減少衍生案件,做到以剛為要,剛柔并濟。
此外,根據各專項執行案件的特點,貴州省高院執行局還制定了針對性強的個性措施。
首先是在涉農民工工資和其他涉民生案件中,要求將“人民至上”體現在具體案件執行中,通過依法、有效執行每一起案件,厚植黨的執政根基。注重關懷特殊困難群體,勝訴當事人為殘障人士、行動不便老人、留守未成年人、生活陷入困境等特殊群體的,做到“優先查控、優先處置、優先救助”;執行到款物后,必要時應送款送物上門,減少當事人奔波之苦;對配合法院執行但又有現實困難的農民工被執行人,要體現“柔性執行”。
其次是在涉民營企業案件專項執行中,體現“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切實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合法權益。推進關聯案件“一攬子”解決。保護民營企業在民事、刑事等交叉案件中的合法權益,適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貴在執行”專項行動,聽取他們的意見,“零距離”見證監督執行工作,增強執行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再次是在涉特殊主體案件專項執行中,強化府院聯動,適時發出司法建議。在涉煤礦企業案件專項執行中,實行“一案一分析”,制定“一案一策”,完善執行與破產審理銜接機制;在刑事涉財案件專項執行中,著力做好涉黑惡、涉職務、涉非法集資等犯罪案件財產刑等的執行,對于涉黑惡犯罪案件,要持續推進“打財斷血”“黑財清底”工作,堅決鏟除黑惡犯罪死灰復燃或可能滋生的經濟土壤;強化立、審、執銜接,推動刑事涉財案件執行依法與減刑假釋掛鉤。
最后是在涉執行信訪案件專項化解中,以實質化解作為工作落腳點,實行掛牌督辦、領導包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