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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石飛 通訊員 楊帆 楊俊杰
記者4月21日從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為更好服務和保障加快建設我國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該院充分發揮法院審判職能作用,出臺二十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覆蓋刑事、民事、行政、知識產權、環境資源、涉外法律研究、法治宣傳等各個領域,著力服務互聯互通國際大通道建設,營造一流營商環境,助推與周邊國家的人文交流合作,筑牢西南地區生態安全屏障。
《措施》著眼于互聯互通國際大通道建設,積極暢通立案訴服綠色通道,對涉大通道建設且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一律接收訴狀,當場登記立案;妥善為境外當事人提供網上立案服務,確保身份驗證、視頻見證、網上審查等工作順利開展。嚴厲打擊破壞大通道建設犯罪,努力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妥善化解涉大通道建設經濟糾紛,依法平等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實質化解涉大通道建設行政爭議。全面提升涉大通道建設案件執行效果,最大限度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降低大通道建設投資經營風險。
《措施》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準的司法服務。大力加強“國門法庭”磨憨法庭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建設,擴大中國法律的國際影響力。加強全省法院知識產權審判人才培養,打造一支精通法律、了解技術并具備大局觀與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法官隊伍,更好服務創新驅動發展。同時,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品質提升,強化云南傳統文化、民族民間文藝等非物質文化遺產司法保護,充分發揮全省155個旅游巡回法庭和審判點的功能,倡導非訴訟方式妥善化解旅游合同糾紛,共同維護良好的旅游市場秩序。
此外,《措施》為筑牢西南地區生態安全屏障,從加強環境資源司法保護、促進綠色低碳發展、加強昆明環境資源法庭建設等方面發力,注重在環境資源審判中找準發展經濟、保障民生和保護環境之間的平衡點,著力推動構建以特色法庭為支撐的全省法院專門化環境資源審判體系。深入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加強以案釋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動融入黨委領導的訴源治理體系,積極推動“無訟”鄉村、社區建設,大力開展“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活動,將人民法庭定分止爭、促進和諧的職能嵌入基層治理新格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