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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約定俗成的習慣,更是每個司機心中既定的準則。但仍有很多人抱著僥幸心理,對自己的酒量和車技充滿自信,常常將其拋之腦后,從而導致悲劇發生。
近日,四川省萬源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攜“醉駕課”來到駕校,以危險駕駛罪對被告人進行當庭宣判,38名“準司機”旁聽了這場庭審。
經審理查明,3月4日,被告人李某飲酒后駕駛貨車行至萬源市沙灘鎮沙灘大橋時與停放在路邊的小客車發生擦刮,并在李某的血液樣品中檢測出了超標乙醇。被告人李某違反道路安全法規,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為維護公共安全,懲罰犯罪,當庭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被告人李某繼而表示認罪認罰、懊悔不已,在庭審中用自己的親身經歷提醒現場的“準司機”們,要以其為戒,真正將“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銘記在心中,落實到行動中,主動提醒、勸阻他人酒后駕車。
此次庭審活動有效提高了駕駛人對酒駕、醉駕行為危害的認識,從源頭上預防酒駕、醉駕案件的發生。萬源法院將以此為契機,主動延伸審判職能,不斷發揮法治宣傳教育作用,達到“辦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為提升市域治理現代化水平注入司法力量?。?龍友梅 魏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