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福建省廈門法院主動發揮并延伸司法職能,積極與家庭、學校、社區、政府各職能部門深入聯動,為全方位、多角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構筑堅實嚴密的“避風港”。
多方發力 共助未成年犯重獲新生
(資料圖)
據了解,廈門法院積極延伸刑事審判工作觸角,探索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的多方位舉措。
庭前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背景、性格特點、成長經歷等開展全面調查;庭上將親職教育引進法庭,寓教于審;庭后建立并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干預和疏導機制,邀請心理咨詢師對未成年被告人開展心理疏導,并對符合條件的未成年犯依法封存犯罪記錄。
判后通過電話、書信等方式,暢通與未成年犯及其父母以及省少管所、社矯中心的聯系,開展“重整青春再出發”回訪幫教活動,聯動社區矯正管理局、社會服務中心等機構,簽訂幫扶教育協議,給予未成年犯關心愛護,為未成年犯創造學習、就業條件。
圖為廈門中院邀請廈門市檳榔小學學生走進院史館,學習了解該院特色審判開展情況。 陳馨 攝
未成年人小陳在一場斗毆中持刀砍傷兩人,后被民警抓獲。考慮到小陳到案后如實供述,勸說并陪同同案犯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現,真誠悔罪,最終湖里法院判決小陳犯聚眾斗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緩刑一年。
“真的非常感謝法院和法官,我們會吸取教訓,努力學習教育知識和方法,擔當起家長的職責。”小陳家長鄭重收起判決書和《責令履行家庭教育職責告誡書》。
為了幫助未成年犯在緩刑考驗期獲得更好的教育改造,湖里區法院刑庭與區社區矯正管理局、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以及社會服務中心簽訂《未成年社區矯正對象緩刑考驗期幫扶教育協議》,鼓勵、督促未成年矯正對象積極參加公益勞動等相關活動,小陳是首位接受各單位安排教育幫扶活動的未成年犯。
凝心聚力 共筑未成年被害人保護圈
法律不僅要教育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更要保護未成年被害人。近年來,廈門法院與公、檢、司等職能部門和學校、社區等機構協調合作,共同構筑嚴密的未成年被害人保護圈。
廈門法院推動案件偵辦機關嚴格貫徹落實對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方式,普及同步錄音錄像運用,確保案件證據客觀、真實的同時,避免發生二次傷害;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導、幫扶救助機制,為因犯罪行為導致心理障礙、存在經濟困難的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精神與物質上的關愛支持;協同市未保委員會,建立廈門市未成年人保護個案會商制度,有序協調、高效解決特殊個案中未成年人的臨時監護問題;關注案件中反映的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普遍問題,針對性發出司法建議,敦促整改自糾,共同營造關愛未成年人的有利環境。
廈門中院審理的被告人王某甲、龍某甲犯強奸等罪一案中,王某甲、龍某甲系夫妻,育有一婚生女龍某乙,案件審理時尚未滿2周歲。龍某甲已被刑拘,王某甲因要撫養龍某乙而被取保候審。二被告人的父母及其他親屬均表示無能力、無意愿撫養照料龍某乙,若對王某甲執行逮捕,可能造成年幼的龍某乙事實無人撫養的情況。
為妥善解決龍某乙的臨時監護問題,法官吳南回根據個案會商制度提請會商后,市未保辦即召集市檢察院、市民政局、市社會福利中心等部門及市公安局的刑偵、戶籍及法制等職能部門共同會商,共同解決了龍某乙的臨時撫養問題。
“該案系全市法院通過未成年人保護個案會商制度,妥善解決因法定監護人同時涉嫌刑事犯罪致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臨時監護問題的第一案。”廈門中院刑一庭庭長曹發貴告訴記者,“該制度可以有效聚合相關職能部門形成合力,在依法懲治犯罪分子的同時,又為其未成年子女提供生活保障。”
深化聯動 共織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網
長期以來,廈門法院堅持以“走出去,請進來”為宣傳思路,充分利用典型案件開展以案釋法活動。深入社區、企業、學校走訪,開展法治教育,舉辦宣傳講座,開展咨詢活動。
集美區法院推出“暖法護航”微信公眾號,線上開展《提高警惕,預防詐騙》法治課,提高學生防范詐騙的意識和能力。
在“請進來”方面,廈門中院連續14年舉辦“小法官夏令營”活動,將“體驗”和“科技”融入活動,通過觀看法治微電影、知識問答、模擬法庭,讓小營員們輕松習得法律知識。該項目入選全國學雷鋒志愿服務“四個100”先進典型。
廈門中院主動邀請未成年人參與制作反對校園欺凌視頻《親愛的朋友》《凈罪山》和探討情與法視頻《失格的愛》,引領未成年人認識各類犯罪的危害。《凈罪山》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金法槌微電影大賽中獲得一等獎和最佳編劇獎。
“廈門法院將立足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針對未成年人保護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充分發揮司法職能,積極主動作為,有效營造保護關愛未成年人的良好環境。”廈門中院黨組書記、院長謝開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