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張瑋茹記者顧艷偉)針對商家以“擁有最終解釋權”拒絕履行法定義務導致糾紛增多的現象,2022年7月以來,梧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商家使用違法合同格式的監管,通過“訴轉案”“以案普法”等方式查處商家違法行為,引導商家依法范使用格式合同開展經營活動,推動消費市場公平公正。
據梧州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鄧智鵬介紹,2022年7月,該局龍城、林水市場監管所處理了一起商家使用格式條款規定,商家單方享有最終解釋權的消費糾紛。投訴者黎女士在龍圩區某婚紗影樓購買價值4980元婚紗攝影服務,繳納1000元定金后,因個人原因不再消費便要求退款。商家以合同一經簽名,即“不可退款、不可更改”為由拒絕退款,黎女士便通過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
龍城、林水市場監管所接獲投訴后調查發現,在黎女士與商家簽訂的合同“備注欄”第3項顯示“最終解釋權歸梧州市龍圩區某婚紗影樓所有。”該條款明顯違反《消法》相關禁止性規定,執法人員當場判定,商家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不僅無效,且涉嫌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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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珠寶行業開展格式條款監管及普法教育。資料圖片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6條第2款規定,商家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商家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第三款同時規定,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最終,商家當場退還消費者預定費用1000元。龍城、林水市場監管所將該案列為“訴轉案”,依法對影樓立案查處,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責令該婚紗影樓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商家單方享有最終解釋權的合同,并處罰款1000元。
該所在查處該案時了解到,商家使用格式條款規定自身單方享有最終解釋權的違法行為,在婚紗攝影、健身美容、娛樂、餐飲服務等行業,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商家經常以所謂“擁有最終解釋”剝奪消費者依法享有的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
隨后,在梧州市市場監管局的指導下,龍城、林水市場監管所對相關行業進行整頓規范,先后對轄區經常使用格式合同開展經營活動的37家商家進行檢查,并依法查處龍圩區一家足浴店、一家餐飲店等使用格式條款規定其享有最終解釋權的違法行為。
據了解,在整頓規范商家使用違法合同格式條款工作中,梧州市市場監管局合同監管科梳理了相關法律法規對商家使用違法格式合同行為的認定、處罰依據,龍城、林水市場監管所在執法過程中,重點查驗商家的主體資格,與消費者簽訂的合同(協議)、開具的發票等材料,并了解商家和消費者在交易活動中的具體情況,為案件定性收集證據。同時向商家發放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案例,引導商家及時修改合同條款,公平公正地為消費者提供服務。
鄧智鵬表示,經過整頓規范,目前,轄區內商家比較規范使用格式合同開展經營活動。在日常監管中,梧州市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強執法力度,及時妥善處置消費投訴和舉報切實規范商家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公平和諧消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