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又是一年春來到,各種新鮮上市的野菜野味被端上餐桌,喜歡嘗鮮的你要注意了:您點單的鄱湖甲魚可能不是所謂鄱陽湖生態甲魚,鄱湖白魚也不是真的鄱陽湖翹嘴白魚。4月上旬,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市場監管局立案查處一起市場流通領域涉及“長江禁捕”違法行為案件。
近日,海滄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餐飲企業開展“長江禁捕”突擊檢查,發現一家餐廳內的菜單上有鄱湖翹嘴白魚、紅燒鄱湖甲魚等菜品,并且宣稱“紅燒鄱湖甲魚”甄選鄱陽湖生態有機甲魚熬制。經當事人介紹,上述菜品為店內的招牌菜、熱銷菜。執法人員質疑,“長江禁捕”期間,怎么會有鄱陽湖生態甲魚和翹嘴白魚出現在餐館?執法人員立即對該餐廳的后廚進行檢查,現場發現有3只活甲魚和10余只塑料密封包裝的大白刁。經核對當事人進貨票據,原來所謂“鄱陽湖甲魚”采購自廈門前埔農貿市場,“翹嘴白魚”也是來自于湖南岳陽的一家食品廠,并非鄱陽湖水產品。
據了解,該餐廳為了博取眼球,吸引客源,在菜單上標示“鄱湖”“鄱陽湖”等字樣。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發布虛假廣告,誤導、欺騙消費者,海滄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發布虛假廣告行為進行立案調查。據悉,該案是廈門市市場流通領域涉及“長江禁捕”違法行為的首例案件。
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為扭轉長江生態環境惡化趨勢,貫徹長江流域禁捕工作,廈門市自2020年起組織開展了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目前專項行動仍在持續。同時,水產品加工經營企業應當履行索證索票義務,落實進貨查驗責任,確保原料可追溯;應當明確所售水產品是否具有合法來源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等,不得采購使用非法漁獲物;應當嚴格審核廣告宣傳用語,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規范經營行為,守法經營。廣大消費者應自覺抵制長江“野味”,不買、不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文明理性消費。如果發現“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涉及野生動物的線索,可撥打1231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