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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楊陽 通訊 孫潔 殷蕾
為深入開展青島市2023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提升市南轄區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治理水平,堅決杜絕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交通事故發生,提高市民法治意識、文明意識、安全意識,2023年6月16日上午,青島交警支隊事故預防處聯合市南大隊宣傳科和寧夏路中隊在五四廣場開展“安全宣傳咨詢日”活動,以開展普法強基補短板專項行動為著眼點,現場設置酒精檢測、向涉毒駕駛說不以及“炸街車”的安全隱患等多個板塊,讓市民通過“看、聽、思、感、悟”深刻學習和理解法律知識,切實普及交通法律常識。
飆車“炸街”隱患大,交通安全“重點普”
馬路不是賽車場,行車安全非兒戲,隨著氣溫的升高,近期“炸街車”一族在夜間出現“抬頭”現象,“拉風”的車身、轟鳴的引擎、刺耳的排氣聲……這些經過非法改裝的車輛看似酷炫,給自身帶來了巨大安全隱患的同時也對其他市民的休息生活造成了很大影響。為了讓更多的市民真正了解非法改裝車的危害,交警市南大隊在活動現場向市民重點普及了非法改裝車輛將造成交通違法的后果以及相關政策解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六條及第五十七條:改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未按照本規定第十條規定的時限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如果私自違法更換、加亮氙氣大燈對交會的對向車輛駕駛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車輛駕駛人視覺可能造成短暫失明;改裝車輛制動系統,極易導致制動不足或失效;改裝懸架則將影響車身穩定性、平衡性及通過性,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飆車“炸街”之風不可長,千萬不要為了尋求刺激而漠視生命安全,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同時,請大家自覺抵制飆車“炸街”行為,積極共同維護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涉毒駕駛墜深淵,法律意識“大眾普”
都說酒駕猛于虎,可很多人卻不知道,“毒駕”其實比酒駕要危險萬倍,2023年6月26日是第36個國際禁毒日,為進一步提高駕駛員對“毒駕”危害性的認識,加強全社會對毒品的抵御能力,切實預防和減少“毒駕”帶來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活動現場,交警市南大隊宣講員們針對即將來臨的國際禁毒日,著重向大眾宣傳涉毒駕駛對自身和社會帶來的危害性。
“毒駕”的危害性源于毒品的特殊性能,吸毒后產生的精神興奮、妄想、幻覺等癥狀,會導致機動車駕駛人脫離現實場景、判斷力低下甚至完全喪失,行為失控,具有攻擊性,一旦駕駛機動車,極易發生超速、飆車、甚至主動撞人撞車等肇事行為,發生交通事故的幾率將倍增。“毒駕”這種違法駕駛行為,對人身與財產安全、社會公共安全造成的威脅遠大于酒駕,也是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一大“殺手”。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以及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行為,依法被責令社區戒毒、社區康復或者決定強制隔離戒毒,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并且“毒駕”構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禁毒知識必須謹記,交通安全不可忽視。交警市南大隊呼吁市民堅決抵制“毒駕”交通違法行為,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積極倡導身邊人也參與到宣傳禁毒知識中,發現涉毒和“毒駕”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酒駕醉駕成本高,法規護航“時時普”
為從源頭上遏制和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全社會自覺抵制酒駕氛圍,交警市南大隊寧夏路中隊利用酒精測試儀現場對市民進行酒精檢測,并講解酒精測試儀使用方法,以此來提高群眾對酒駕醉駕交通違法行為的重視程度。“醉”與“罪”相連,“駕”與“家”同重,道路交通安全防線,需要所有人一起努力構建。通過一面面生動的酒駕宣傳展板、“酒精對人的麻痹作用”向市民講解酒后駕車的各種危害,并結合真實案例進行深度剖析,以案說法,提醒大家在日常行車途中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杜絕酒駕、毒駕、超員、超速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活動最后,寧夏路中隊宣講員根據執法中遇到一些酒司機的誤區理念,向參與活動的市民進行警示教育:汽車發動并發生位移,駕駛員即處于駕駛行為中,酒后挪車,車輛行駛車速再慢,駕駛員在控制能力和反應能力上也會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二輪、三輪摩托車都屬于機動車,和汽車一樣,酒后駕駛摩托車一樣受到相應處罰;酒駕不以酒后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有些駕駛員自認為喝完酒第二天肯定就“酒消了”,其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標,還是會構成飲酒駕駛或醉酒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并且飲酒駕駛機動車不僅危害社會安全,也會給自己帶來法律成本、時間成本、經濟成本等問題,嚴重影響正常的工作生活。
普及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交警市南大隊從市民真實需求出發、從便民服務舉措入手,集中力量做好普法宣傳,通過“安全宣傳咨詢日”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提升了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安全意識,提高了市民對交通法規常識的了解,增強市民遵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為平安市南、法治市南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