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自然資源部部長王廣華4月25日在全國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會議上宣布,我國全面實現不動產統一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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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經過十年努力,從分散到統一,從城市房屋到農村宅基地,從不動產到自然資源,覆蓋所有國土空間,涵蓋所有不動產物權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全面建立。
我國以民法典為統領,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為核心,以實施細則、操作規范、地方性法規等為配套支撐的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體系基本成型。
2013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機構,提出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改革任務。
青島率先推行,已實現“當日辦結”
早在2015年,青島市便全面推行了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新舊“房本”對比
青島市啟用新的登記簿和新版證書的原則是“成熟一個,啟用一個”,2015年3月1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后,青島市本級的市南區、市北區和李滄區作為國土資源部確定的全國15個不動產統一登記窗口建設聯系點之一,率先啟用新的登記簿并頒發新版證書。
3月2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青島給正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徐建軍頒發了山東省首本《不動產權證書》。
2015年3月2日,徐建軍先生展示青島首張不動產權證
如今,青島市65類不動產登記業務已實現“一網通辦”,70%業務“一小時辦結”,98%業務“當日辦結”的高效快捷辦理模式。
除此之外,對于已經采集電子印章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申請人在辦理了預告登記的情況下,實現了僅持一張身份證就可以申請新建房屋轉移登記的“一證辦理”。在不動產登記機構與金融機構、公證機構、開發企業共建460多個遠程服務網點,申請人辦理貸款、公證或購房業務時,可以直接在金融機構、公證機構或開發企業現場辦理不動產登記,實現了遠程平臺的“延伸辦理”。并且打通異地辦理通道,通過“一網通辦”服務平臺實現“全省通辦”,與吉林省吉林市等省外城市實現“跨省通辦”,讓“多地跑”“折返跑”成為了歷史。
延伸>>>
什么是不動產統一登記?
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不動產統一登記就是將原來由不同部門承擔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登記職責,統一交由一個部門承擔。我國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主要包括“四個統一”的內容:一是統一的登記機構,即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一個部門為不動產登記機構;二是統一的登記簿冊;三是統一的登記依據;四是統一的信息平臺。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建立的背景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經歷了一個不斷發展完善的過程,2007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不動產統一登記作了原則性規定,首次從法律上明確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并規定“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按照《物權法》確定的原則,國家有關部門開展了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理論及立法研究工作,形成了豐富的理論研究成果,為實踐層面推行統一登記制度奠定了堅實基礎。
2014年11月24日,國務院頒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條例自2015年3月1日實施。條例對貫徹落實《物權法》、推進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面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核心是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的“四統一”。《暫行條例》緊緊圍繞上述“四統一”進行制度創建,為不動產統一登記提供了法律上的指引和保障,對具體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提出了規范要求。
2016年1月1日,國土資源部出臺了《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明確規定了不動產登記的法定辦理流程、受理資料等內容,使不動產統一登記在操作層面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意義
統一證書,消除分散登記模式下證書不統一、不同物權頒發不同證書的弊端,便民利民,是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重要目的之一。
過去土地、房產分屬于不同部門登記,由于各部門登記方法、技術規程等不一致,這種分散登記模式容易導致各種不動產權利重疊、漏登,容易導致農林用地、農牧用地及林牧用地之間權屬界線不清、權利歸屬不明,引發諸多矛盾糾紛。而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則能有效規避分散登記帶來的系列問題,有利于更好地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可以更好地厘清當事人之間的不動產權利界限,減少權屬糾紛,提高登記準確性和權威性,同時還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大大減少政府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方便企業和群眾,減輕當事人的負擔。
證書統一后,那原來持有的老證該如何處理?
“按照‘不變不換’和‘頒發新證、停發舊證’原則,全國完成了統一登記簿證工作的平穩過渡和新舊證書的有效銜接?!弊匀毁Y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原研究員劉燕萍表示,所謂“不變不換”,即堅持權利不變動、簿證不更換,在權利人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工作時,再逐步更換為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
未來將加快推動《不動產登記法》立法
2023年全國自然資源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新時代新征程自然資源工作“嚴守資源安全底線、優化國土空間格局、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的定位。未來五年和今后一段時期的統一確權登記工作顯然是“維護資源資產權益”的題中應有之義,應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面保護人民群眾不動產權益,增進民生福祉。
今后一個時期,將聚焦四個重點方面,綱舉目張做好確權登記工作。
一是加快推動《不動產登記法》立法。推動不動產登記制度法治建設開啟新篇章,積極為改革發展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創造更好的法律環境。
二是健全不動產登記業務和服務標準。要完善從地籍調查、登記簿證、登記業務、窗口服務到系統運行、數據應用等全過程標準規范,提升工作質效。
三是夯實不動產產權底板。登記工作要逐步從城市延展到農村、從不動產延展到自然資源等全部國土空間,實現“城鄉一體、陸海相連、四級互通、平面立體,形成空間全覆蓋、權利全類型”的產權底板數據庫。
四是建強不動產登記隊伍。要正向激勵與反向約束相結合,將登記隊伍作風和素質提升一起抓、長期抓,增強為民服務意識、事業責任心和職業歸屬感,為企業和群眾提供更加優質、便捷、高效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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