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其使用安全涉及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關系到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康持續發展,維護醫保基金安全,我們可以這樣做……
1.妥善保管本人醫療保障憑證
參保人應妥善保管本人醫療保障憑證(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切勿將本人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者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
2.就醫、購藥主動出示醫療保障憑證接受查驗
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時,參保人應主動出示本人醫療保障憑證,配合醫務人員的核驗。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為購藥的,應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3.按規定享受醫保待遇
參保人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醫保待遇,不得重復享受。參保人不得利用其享受醫保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參保人不得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騙取醫療保障基金。
4.積極舉報欺詐騙保行為
守護醫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責,打擊欺詐騙保,你我共同努力。依據相關規定,對經查實的舉報線索,按照涉案金額給予舉報人一定比例的獎勵金額,每起舉報案件的獎勵金額最高額度不超過10萬元。若您發現身邊有欺詐騙保行為,可撥打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省本級:0591-88612393
福州:0591-88609619
廈門:0592-2859764
廈門:0592-2858965
寧德:0593-2880387
莆田:0594-2308088
莆田:0594-968112
泉州:0595-22860000
漳州:0596-2923055
漳州:0596-2031167
龍巖:0597-3085108
龍巖:0597-3303029
三明:0598-8223123
三明:0598-8246493
南平:0599-8850002
平潭:0591-12345轉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