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省醫保局日前曝光我省13例欺詐騙保案例,其中3例發生在福州。
案例一:
超量開藥倒賣騙取醫保
去年6月,福州市醫保局檢查發現,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趙某等9人,在多家基層醫療機構頻繁就醫并超量開具藥品。
該局查處發現,趙某與辦有特殊病種的陳某娜等8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商量,利用特殊病種購買藥品有高額補貼的醫保政策,由趙某持上述人員醫保卡至多家醫療機構超量開藥再低價出售,所得贓款予以瓜分,共騙取醫保基金313636.72元。去年6月30日,福州市醫保局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
去年11月19日,倉山區法院作出判決:趙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并處罰金20000元;責令趙某退出違法所得,返還給國家醫保統籌基金賬戶。
依據規定,福州市醫保局對陳某娜等8人予以立案調查。
案例二:
隱瞞工傷騙取醫保
去年5月25日,福州市醫保中心連江管理部收到舉報:連江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蘭某文涉嫌虛假陳述外傷事實騙取醫保基金。
福州市連江醫保局查處發現,2019年7月23日,蘭某文在工地架上進行樓梯施工作業時,因操作不慎從高處跌落受傷。在申請醫保報銷時,蘭某文隱瞞工傷事實,謊稱受傷原因為:在家焊梯子時不小心從兩米多高的地方摔下來,與工傷無關。2019年7月23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間,蘭某文因外傷多次看門診、住院治療,共享受醫保基金報銷23968.14元。
福州市連江醫保局將案件移送連江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并追回全部醫保基金23968.14元。
案例三:
隱瞞第三方責任騙取醫保
去年6月,福州市福清醫保局通過核查比對外傷病人報銷數據與交通事故報警記錄,發現福清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林某城涉嫌隱瞞第三方責任騙取醫保基金。
福州市福清醫保局查處發現,2020年3月3日,林某城駕駛摩托車與薛某愛駕駛的摩托車相撞,造成林某城右肩受傷,兩輛摩托車不同程度受損。林某城與薛某愛達成口頭調解協議,約定由薛某愛賠償林某城醫藥費的60%,每月300元分期支付。2020年的3月11日及4月23日,林某城兩次就診于福清市醫院,在申請醫保報銷時,故意隱瞞第三方責任人,謊稱自己騎車不慎摔傷,合計騙取醫保基金9844.19元。
福州市福清醫保局將案件線索移交福清市公安局。去年7月22日,林某城主動將騙取的醫保報銷款9844.19元退回到福州市醫保中心福清管理部賬戶。
鑒于林某城犯罪情節輕微,有自首情節且認罪認罰,去年10月15日,福清市檢察院對林某城作出不予起訴決定。
今年3月18日,福州市醫保局對林某城處騙取基金金額9844.19元二倍的罰款,計19688.38元。(記者 李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