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國唯一以“福”命名的省份。福建的“福”文化涵養于秀美的閩山閩水和厚重的歷史人文之中,源遠流長、根深葉茂。福建與版權,也有解不開的淵源。宋嘉熙二年(公元1238年),朱熹的學生祝穆在建陽(今福建南平),通過官府為其著作發布的通告,成為世界上第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版權文書,凝結了滿滿的閩人智慧,承載著八閩兒女的自信與驕傲。版權,讓“福”文化擁有不竭的生命之源,也讓未來“福”文化的保護與傳承、發展與創新更放異彩。
文化創作,離不開版權保護。作為文化領域的最重要的知識產權,版權保護讓原創作品更受尊重、更具價值,也讓創造者更有底氣、更加自信。全面開啟版權強國建設新征程,讓版權保護為促進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添磚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