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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福建省醫保局獲悉,6月1日起,福建下調部分醫用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進一步提高廣大參保人員醫療保障待遇水平,降低參保人員費用負擔。
福建省醫保局深入開展主題教育以來,精準對接參保群眾新需求新期盼,著力解決好參保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在去年提高國家談判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的基礎上,為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就醫負擔,今年5月22日印發《關于調整部分醫用耗材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通知》,對設有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的醫用耗材,在最高支付限額(含)以內的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由20%調整為15%,自2023年6月1日起執行。
什么是個人先行自付?這是指屬于基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部分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服務項目的費用,需要參保人先行自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再納入醫保報銷。
什么是最高支付限額?這是指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對參保人一個醫保年度內發生的屬于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進行補償的最高限額。
此次個人先行自付比例降低,意味著參保人自行承擔的費用將減少,今后看病更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