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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衛健委印發了《關于省屬公立醫院第七批按病種收付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在省屬公立醫院實施第七批按病種收付費改革,共有107項。
省人民醫院、省二人民醫院、省三人民醫院、省康復醫院、省老年醫院、省直機關醫院、省兒童醫院等7家醫院,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按病種收付費管理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及自費患者住院均納入按病種收付費范圍。符合附件主診斷和主操作的病例執行省屬公立醫院第七批病種收費標準。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列入按病種收付費管理的費用,由基本醫保按規定進行支付。
省醫保局要求,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按病種收付費的病例,均應納入按病種收付費管理,規范退出流程,嚴格退出管理,提高按病種收付費病例出院結算占比。各有關醫院要健全制度管理,落實內部職責分工,完善臨床路徑配套,細化臨床路徑表單并納入信息系統管理,強化信息化預警監測,做好質量與療效評價,為患者提供規范化的診療服務。各級醫保部門要完善按病種收付費協議管理內容,充分發揮協議管理的導向作用,不斷提高按病種收付費改革的實際效果。加強病種收付費稽核管理,重點加強編碼高編、診斷升級和分解住院等不規范診療行為的稽核力度。(記者 馮川葉)
附:省屬公立醫院第七批病種收費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