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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深圳證監局發布公告,對深圳前海君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總經理劉帥出具警示函。
經查,深圳前海君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君創基金或公司)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等方面材料的情形。上述情形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私募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定。
劉帥于2016年11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擔任君創基金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依據《私募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君創基金及劉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