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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月18日,宋都基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近期,浙江證監局在對宋都基業現場檢查中關注到以下問題,發送問詢函請公司進一步核實和說明。
浙江證監局問詢函表示,在宋都基業與杭州泰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泰強貿易有限公司、大運盈通(杭州)實業有限公司、杭州梧都貿易有限公司及杭州泰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存在大額資金往來情況,請詳細說明2020 年至今宋都基業與泰翔投資等五家公司的資金往來情況,逐筆列示并說明資金往來的原因。
此外,2021年1月11日,宋都基業間接控股子公司溧陽宋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向杭州泰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轉入2500萬元,該筆資金中部分轉入宋都基業及控股股東董監高、其他員工賬戶,證監局請該公司說明原因,并核實除上述資金往來外,與泰翔投資等五家公司的資金往來中是否還存在資金流向公司或控股股東董監高、其他員工的情況。
宋都基業個別董事與泰翔投資等五家公司存在資金往來,部分銀行流水顯示為報銷,浙江證監局請該公司逐筆列示并說明原因。請核實公司其他董監高及其他員工是否有在泰翔投資等五家公司報銷的情形,該公司與泰翔投資等五家公司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泰翔投資等五家公司股東、法定代表人及董監高是否曾在你公司或者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任職。
問詢函表示,宋都基業存在將大額資金轉入公司員工個人賬戶,員工個人以買房名義將資金現金取出的情況,需逐筆列示上述轉賬、資金取現情況,說明轉賬、取現的原因及用途;個別高管存在多次單筆大額報銷,需詳細說明并逐筆列示報銷資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