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太原市財政局獲悉,為了規范和加強全市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各縣(市、區)殘疾人事業健康發展,太原市財政局聯合太原市殘疾人聯合會出臺了《殘疾人事業發展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補助資金的使用管理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為全市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社會保障、托養、宣傳、文化、體育、無障礙改造等扶殘助殘工作提供堅實的財政保障。
加強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明確補助資金實施期限。市財政局收到省財政廳補助資金后將其與市本級安排的資金統籌使用,并將省文件3日內通知市殘聯,市殘聯在接到市財政局通知后20日內將資金分配建議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15日內完成下達工作,將資金分配結果報省財政廳備案。縣級財政部門也要按照規定時限完成資金撥付工作。
嚴控財政資金支出范圍,確保財政資金安全下達。各級殘聯、財政部門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不得以任何形式擠占、挪用、截留和滯留補助資金或從中提取工作經費。
健全資金監管和績效評價,著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縣(市、區)財政部門組織同級殘聯等部門做好區域績效目標分解下達,明確資金與工作預期達到的效果,報市殘聯審核后送市財政局備案。(賈蔚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