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獲悉,根據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專項行動統一部署,廣州交警即日起將持續重點整治機動車不按規定禮讓斑馬線行人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自3月1日全市開展交通秩序大整治專項行動以來,廣州交警每天在全市范圍內共常態設置66個機動車不禮讓行人整治點,安排不少于10名機動警力分別在東風路、天河路、黃埔大道等重點路段沿線加強動態巡邏管控。同時,警方以小網格列出重點管理路口和路段,加強對行人、非機動車、摩托車和外賣、快遞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教育勸導工作,積極糾正、警告其交通違法行為,對嚴重違法和不聽勸告的進行嚴格執法。
數據顯示,今年1至8月,全市共執法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6萬余宗,其中非現場執法4.7萬宗。
廣州交警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關于“禮讓”,其實法律早有規定。法律之所以規定“禮讓”行人,是為了保護行人安全。當行人經過人行橫道區域時,機動車來車方向有行人經過,雙方路權發生沖突的情況下,機動車應在停止線以外等候,待行人通過后再通過。
相關處罰標準
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記3分。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記3分。
在鐵路道口、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點超車的,處警告或者200元罰款,記3分。
(全媒體記者張丹羊通訊員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