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事局副局長曲義江9日在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發布會上介紹《深圳海事局2021年全力建設海上安全示范區十大舉措》時表示,2021年,深圳海事部門將全力建設海上安全示范區。
曲義江表示,十大舉措包括強化口岸船舶疫情防控、服務深圳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深圳高端航運業發展、優化涉海安全法規體系、構建涉海安全綜合治理機制、健全海事事中事后監管體系、深化海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強化船舶污染防治、助力高素質船員隊伍建設、積極參與全球海事治理等。
據其介紹,2021年,深圳海事部門將完善海上應急搜救機制,修訂大型郵輪船舶險情應急預案。全力做好深中通道、機場三跑道、海洋新興產業基地等重大涉水工程施工安全保障工作,實施24小時現場安全保障,打造涉水工程安全監管樣板區。推動實施海上自主水面船、E航海等項目,建設以北斗衛星導航系統、5G等多手段融合的船岸通信系統,為深圳港發展提供安全高效的助航信息、船舶交通組織、水域污染預控等海事服務,加快建設“陸海空天”一體化保障體系。
同時,創新郵輪安全管理模式,支持國內首艘五星旗豪華郵輪落戶深圳。加快設立國際航運研究中心建設,推動港口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支持深圳海上國際LNG加注中心建設,助力打造深圳國際中轉港。簡化游艇出入境查驗手續,探索國際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設。推進外籍船員在中國籍船舶上任職就業手續便利化;推進海事、港口安全監管融合機制,在航運公司監管、涉客船舶、危險貨物監管等方面形成執法協作機制,實現執法結果互認、監管信息共享。聯合公安、交通、海洋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和打非治違聯合執法。
據介紹,2020年,深圳轄區船舶交通流量約63萬艘次,船舶進出港50萬艘次,水上交通事故發生率0.025‰(萬分之零點二五);全年共接警226次,開展搜救行動123次,救助遇險人員185人,救助船舶11艘,水上人命救助成功率97.9%,挽回損失8800萬元;持續開展船舶排放控制區和污染物排放監督檢查工作,深圳港船舶二氧化硫(SO2)排放量由2015年的1.8萬噸降至2019年的0.17萬噸,助力深圳2020年空氣質量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第六。(記者 鄭小紅 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