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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穿越河南境內711公里,流域面積3.62萬平方公里,涉及8個省轄市42個縣區。對于省政協委員提出的關于“實施我省黃河流域十年禁漁 讓母親河永葆生機”的提案,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官網日前公布了答復函。
其中,針對“禁漁期短、效果有限”問題,河南省農業農村廳表示,下一步,根據農業農村部要求,為進一步促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支撐黃河漁業管理,該廳將積極組織開展黃河漁業資源與環境調查,摸清黃河流域水生生物資源家底,為下一步國家可能實施的黃河流域新的禁漁政策做好準備。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介紹,河南早在2006年就探索啟動黃河干流禁漁期制度。禁漁區從最初的僅黃河干流到現在的干流及其重要支流,禁漁期從剛開始的2個月到2021年的3個月。為進一步加強河南省重點水域漁業資源的管理和保護,深入推進漁業高質量發展,嚴厲打擊涉漁違法違規活動,全面貫徹執行農業農村部禁漁工作精神,河南省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關于實行2022年禁漁期制度的通告》,河南省境內黃河干流及南洛河、沁河、金堤河等重要支流,禁漁時間調整為4月1日至7月31日,禁漁期延長至4個月。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還表示,下一步,該廳將繼續加大禁漁力度,通過健全組織協調、巡查督辦、督導通報等機制,進一步做好黃河流域禁漁執法工作。另外將繼續聯合公安、水利、林業、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建立完善順暢的協同機制,持續開展重點水域聯合執法行動,積極探索聯合社會力量參與到禁漁護魚行動中來。
此前,農業農村部在今年2月發布了《關于調整黃河禁漁期制度的通告》,其中,黃河干流青海段、四川段和甘肅段及白河、黑河、洮河、湟水、渭河(甘肅段)、大通河、隆務河及扎陵湖、鄂陵湖、約古宗列曲、瑪多河湖泊群從2022年4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實行全年禁漁,2026年以后的禁漁時間另行通知。黃河干流寧夏段、內蒙古段、陜西段、山西段、河南段、山東段及大黑河、窟野河、無定河、汾河、渭河(陜西段)、南洛河、沁河、金堤河、大汶河及沙湖、烏梁素海、哈素海、東平湖的禁漁期為每年4月1日至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