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房產抵押,以公司經營的名義去申請貸款,基本上現在年利率在3.3左右。”
“您名下沒公司的話,若您朋友有個空殼公司,把您加到他的公司當股東,要么是直接把公司都變更到您這兒,就可以申請這筆貸款。”
(資料圖)
某貸款中介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支招,揭露了“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的冰山一角。“高息轉低息,減輕還款壓力”等廣告背后“轉貸”誘惑暗流涌動,“經營貸違規入樓市”戲碼仍上演。
重拳整治轉貸亂象,3.15前夕,銀保監會下發《關于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正式將“經營貸發放時間”掛鉤“提前還房貸”,要求銀行業開展為期6個月的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
中介違規操作“經營貸”:手續費2萬-3萬元不等,號稱利率低可至2.88%
“用房產抵押,以公司經營的名義去申請貸款,基本上現在年利率在3.3%左右。”某貸款中介向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透露,所謂的低息貸款正是利用了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的利率優惠。
據了解,經營貸對借款人設置了一定的門檻,比如銀行要求貸款人名下有公司,且為防范風險,銀行一般會要求客戶寫明經營貸用途,并將貸款資金轉入與其資金用途相一致的收款公司賬戶。此外,“經營貸”普遍需要有一定的抵押物,如房產等。
而不法貸款中介的存在,則是為這些門檻提供明碼標價的“解決方案”。
“您名下沒公司的話,若您朋友有個空殼公司,把您加到他的公司當股東,要么是直接把公司都變更到您這兒,就可以申請這筆貸款。”貝殼財經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向上述中介咨詢時獲悉,如果貸款人名下沒有注冊滿一年的公司,他們可以為其提供辦理空殼公司的渠道,而對于空殼公司沒開展業務以及沒流水的情況,中介稱也能輕易解決這一問題。
據上述中介,購房者需要先結清房貸,再將此處房產抵押給銀行,就可以順利借出經營貸。而這筆結清房貸的“過橋資金”則通常由中介來墊付,以此收取高額的墊資利息。中介表示,這筆過橋墊資通常是每10天收取0.7%的利息,以貸款100萬為例,10天就將產生7000塊錢的高額利息。
“說白了就是錢下來以后,取一下現金,斷一下資金流,然后再存進去,就可以還房貸了。”另有中介對記者表示,能將貸款利率做到年化2.88%左右,并稱“我們單位有規定,需要客戶到現場后當面告知的,為了維護我們雙方的權益,但是您放心百分之百的是正規的銀行產品。”
這種看似省錢的“轉貸降息”背后實則暗藏玄機,中介會收取高額費用,據了解,中介在收取墊資利息的同時,辦理空殼公司、辦理轉貸業務等也會向貸款人收取2萬-3萬元不等的手續費,且貸款金額越小,收費的點位就越高。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指出,在銀行的各種貸款中,每種貸款都是有明確的用途設定的,必須嚴格按照用途使用。經營貸是以中小企業主或個體工商戶為服務對象的融資產品,借款人可以通過房產抵押等擔保方式來獲得銀行貸款,貸款資金用于其企業或個體戶的經營需要。這種貸款是給中小企業經營的一種惠民舉措,法律明令禁止不能流入樓市。
劍指違規轉貸亂象:銀保監會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
記者統計發現,去年以來,廣西、江西、浙江、廈門等多地銀保監局相繼發布違規“轉貸”相關風險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認清轉貸操作的不良后果和風險隱患,增強風險防范意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2022年12月,銀保監會消保局曾指出,一些不法中介,向消費者推介房貸轉經營貸,宣稱可以“轉貸降息”,誘導消費者使用中介過橋資金結清房貸,再到銀行辦理經營貸歸還過橋資金。并提醒消費者,這種將房貸置換為經營貸的操作隱藏著違約違法隱患、高額收費陷阱、影響個人征信、資金鏈斷裂、侵害信息安全等風險。
對于“轉貸降息”這一操作背后的風險,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經營貸資金被違規使用,可能導致資源配置出現扭曲,嚴重時可能導致局部風險集聚等;可能導致購房者的個人信息泄露;導致這部分購房者短期內面臨較大現金流和利息費用支出壓力等。
他提醒消費者需要理性、客觀分析自身是否適合提前還貸;需要仔細風險過橋貸潛在風險,同時加強個人信息的保護。
此外,周茂華表示,推動經營貸回歸本源,有效滿足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短期資金需求,一方面,需要監管部門強化監管職責,加大違規挪用資金行為處罰力度;另一方面,需要銀行金融機構履行主體責任,優化經營貸業務流程,增強業務風險防控能力,提升業務員的綜合素質,加強貸前、貸中和貸后管理。
對于消費者自身的風險,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告訴貝殼財經記者,對于貸款人而言,一旦被查出將面臨停貸,或提前全額償還貸款的風險,資信也會受到嚴重影響。一旦銀行停貸,貸款人無法及時償還銀行貸款,將面臨被抵押的房產被拍賣的風險。
近日,銀保監會向各銀保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等下發《關于開展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各銀保監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成立專項治理行動領導小組,從3月15日正式開始,部署開展為期六個月的不法貸款中介專項治理行動。
“銀保監會發布的政策,具有信號意義,也是房地產貸款政策方面的配套內容。”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指出,此次銀保監會的政策內容,其實就是針對三類主體而言的,即銀行機構、貸款中介機構、購房者。通過對這三方面進行規范和引導,有助于防范各類灰色金融業務出現,確保房貸業務合法合規合理。
王玉臣亦認為,推動對不法貸款中介群體等的全面刑事打擊,防范各類灰色金融業務出現,確保房貸業務合法合規合理。持續加大金融風險管控力度,勢必為后續房地產金融市場的規范創造更好的條件。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王雨晨編輯陳莉校對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