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如何登記上牌、上牌是否收費……針對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海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政策解讀,并公布了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操作流程。
元旦起集中上牌
據介紹,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工作自2022年1月1日開始至3月15日結束。2022年3月15日之后購買的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應當自購買之日起30日內向住所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登記上牌。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新聞發言人周平虎稱,車輛所有人可通過“海南交警”微信公眾號登錄“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自助在線預約,就近現場辦理登記上牌。車輛所有人也可到各市、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布的登記(代辦)服務點辦理登記上牌。
網上預約登記上牌的辦理流程為:關注“海南交警”微信公眾號→進入“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點擊“電動自行車登記”→根據提示錄入信息、采集照片,提交信息→后臺審核完畢后通過系統選擇就近上牌服務網點和預約上牌時間,按照預約時間前往服務點交驗車輛,領取號牌,系統自動生成電子行駛證。
此外,群眾可以到登記(代辦)服務點現場辦理登記上牌,具體流程為:提交材料,交驗車輛→工作人員審查材料、核驗車輛,符合規定的,受理、采集信息→順序發放號牌,系統審核后自動生成電子行駛證。
實行免費登記上牌
據介紹,電動自行車號牌號碼為7位數字。電動自行車號牌底色為綠色,字體和框線為白色;過渡期臨時號牌底色為藍色,字體和框線為白色。號牌號碼將按照業務辦理先后順序由系統順序生成,依次發放。
“電動自行車登記不收取費用,實行免費登記上牌。”周平虎表示,嚴禁以任何形式增加群眾負擔,嚴禁借機搭車收費、變相收費、違規收費。群眾發現違規收費問題的,請及時舉報投訴,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法查處。
周平虎介紹,依據《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規定》,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所需要的手續包括:產品合格證;購車發票等來歷證明;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代理人代理的還應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和委托書。
群眾購買的獲得CCC認證證書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如合格證或銷售發票等證明、憑證丟失的,應向銷售商申請補辦;群眾購買時間較長的舊標準電動自行車或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如果合格證或銷售發票等證明、憑證缺失丟失的,可提交《電動兩輪車來歷承諾書》,承諾相應事項后辦理。
海口已上牌無需再上
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分三種情形:符合國家新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獲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2019年4月15日之前購買的符合國家舊標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的電動自行車,且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予以注冊登記,核發電動自行車號牌;不符合上述兩類情形的電動兩輪車,也不屬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范圍的電動摩托車的,實行備案管理,發放過渡期臨時號牌。2022年3月15日起,未懸掛號牌的電動兩輪車不得上路行駛。
周平虎表示,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能上牌:車輛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或者進口憑證與車輛信息不符的;拼裝、改裝的;電動自行車的銘牌、整車編碼或者電動機編碼被篡改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
據了解,海口、三亞已經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不需要重新上牌。
未按預約日期登記上牌咋辦?
答:預約日期過期后系統將自動失效,需通過“海南交警”微信公眾號鏈接進入“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系統”,重新預約登記上牌時間。
過渡期臨時號牌如何規定?
答:《海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實施前已購買的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電動兩輪車,應懸掛過渡期臨時號牌,按照電動自行車進行管理,過渡期限最長不超過五年,過渡期限屆滿后不得上道路行駛。
如何判斷懸掛哪種號牌?
答:有腳踏騎行功能,能夠人力騎行的,可按規定申請辦理電動自行車登記,經核驗車輛和資料符合條件的,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沒有腳踏騎行功能,不能夠人力騎行的,不屬于《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范圍的電動摩托車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備案,懸掛過渡期臨時號牌。此外,屬于摩托車的,應當按規定辦理機動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