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斷交半年是不是要重新算年限?醫保斷繳的次月就無法再享受醫療報銷待遇了,所以當醫保發生斷繳后一定要及時補繳,那么醫保斷交半年是不是要重新算年限呢?我們一起來看看。
醫保斷交超過6個月再進行的補繳視同重新繳費。也就是說,醫療保險中斷時間超過了半年以上,中斷前的所有醫保繳費年限會清零,需要重新進行計算。這就意味著,如果中斷時間超過半年以上,參保人無需補交,需要重新進行參保繳費。
中斷醫療保險繳費一定期限,則不能享受醫保待遇。連續繳費就是指不中斷、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費用。參保人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以上,以及未按規定在3個月內及時參保繳費的,視為中斷參保,中斷參保后再次參保時,可按規定補交中斷參保期間的醫療保險費,連續正常繳費六個月后才可以按規定享受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醫療保險分類
醫療保險同其他類型的保險一樣,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預先向受疾病威脅的人收取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被保險人患病并去醫療機構就診而發生醫療費用后,由醫療保險機構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1、商業醫療保險
可分為報銷型醫療保險和賠償型醫療保險。
報銷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在醫院里所花費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來報銷,一般分門診醫療保險與住院醫療保險。
賠償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明確被醫院診斷為患了某種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來給付給患者治療及護理。一般分單項疾病保險與重大疾病保險。
上述兩類醫療險有相同點但又有不同點,相同點是患病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不同點主要是:普通醫療險屬全類型即各類疾病都能獲得保險給付。專項醫療保險屬專項類即某項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列明的疾病或手術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保險常常會綜合上述兩大類保險的一部分來組合成。
2、津貼給付型
簡而言之,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是保險公司按照合同規定的補貼標準,向被保險人按次、按日或按項目支付保險金的醫療保險。理賠與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無關,無須提供發票。
醫療保險投保建議購買醫療保險首先要考慮的是報銷醫療費用的問題,其次才能考慮到因為住院所產生的損失補償問題,只有將基礎的保障夯實,在此基礎上作補充才能錦上添花。有充足社會保險保障的人士,選擇醫療保險可以優先選擇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