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月3日從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獲悉,2月1日至7月1日,太原市公安、衛健、農業農村、城鄉管理、市場監管、行政審批等六部門要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5個月的犬類管理綜合整治行動,目標之一為養犬登記率達100%。
太原警方介紹,此次綜合治理行動以實現“四個百分百、三個沒有、二個基本解決、一個明顯減少”為工作目標。
“四個百分百”即養犬登記率達100%;涉犬類場所備案率100%;登記犬只預防狂犬病疫苗接種率達100%;發現無主犬只捕捉率達100%。
“三個沒有”即重點區域沒有大型犬、烈性犬、流浪犬、一戶多犬現象;非重點區域內實行拴養、圈養、街面沒有無主犬只現象;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辦公場所、醫院、學校和幼兒園等教育場所、少年宮、青年宮等活動場所、美術館、圖書館等公共文化場所及其他公共場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沒有違規遛犬現象。
“二個基本解決”即遛犬不拴繩、犬只隨地便溺破壞環境衛生問題得到基本解決;非法犬只交易、犬只診療醫院等非法涉犬類經營性問題基本解決。
“一個明顯減少”即犬傷人、犬擾民等問題明顯減少。
警方表示,此次綜合整治行動堅持宣傳、管理、教育、清查、收繳齊抓,以“防”“管”“控”“打”為主要工作措施,強化正面引導,規范日常行為,突出源頭治理。積極倡導依法養犬、文明養犬、科學養犬,采取多種手段正確引導養犬市民提高文明養犬素質、增強自律意識,教育引導尊重不養犬人的合法權益,遵守社會公德,積極營造依法、文明養犬的良好氛圍。
太原市六部門將以辦理、年檢犬證為抓手,加強對犬只的日常管理,對不辦理犬證、不年檢及違規飼養大型犬只、烈性犬只、違規開辦犬類養殖場所、違規開辦犬類診療場所、違規在犬類市場以外交易犬只、犬只外出不攜牽引帶或牽引帶長度超過1.2米、犬只隨地便溺、攜帶犬只進入禁止進入場所等行為進行嚴格規范;針對大型犬只、烈性犬只從源頭上進行管控,摸排轄區內飼養、繁殖大型犬、烈性犬的養殖場所,對非法養殖場所依法進行取締,強化控制犬只交易市場銷售禁養犬只行為;對流浪犬、違規飼養的大型犬、烈性犬進行集中收捕,對突出違規違法養犬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對涉及犬傷人、犬擾民等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依法查處。(記者 李庭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