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根據《預案》,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后,由省政府決定成立臨時性指揮機構“山東省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
在預防預警方面,《預案》主要突出對具體災害點的防治管理。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級。黃色以上的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息要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預案》將各級響應的啟動條件、啟動程序、響應措施梳理整合,并根據響應級別,進一步明確了應急救援的各項措施。根據地質災害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等因素,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級。根據分級情況,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以Ⅰ級響應為例,啟動條件為,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濟南時報·新黃河客戶端記者盧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