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幾乎所有的小區,單元樓樓層都有公共通道,方便市民通行。但在實際中,有些業主為了方便,會在這些公共區域放一些自己家的東西,其中最多的就是鞋柜了。不久前,家住望江苑的一位市民就向記者反映:鄰居將鞋柜擺放在樓道的公共區域,不但影響其他業主,也存在安全隱患。其實,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占用公共區域擺放各種物品并非個例,對此,律師提醒,一定要以合理使用為限度。
望江苑業主 開啟樓道之爭
“我母親住在望江苑3號樓,她家隔壁的業主將單元樓公共區域的欄桿私自外移,并將鞋柜擺放在公共區域。”這位市民表示,鞋柜對著她母親家的廚房,“這樣的做法,不但給我們通行帶來不便,挨著廚房也存在安全隱患。”這位市民將此事反映給小區的物業公司,但是協商后,一直沒有達成一致。“特別是外移的欄桿遲遲沒有歸位,鄰居也不愿意承擔可能由此帶來的安全隱患責任。”
接到投訴后,記者來到望江苑3號樓一單元,該單元為兩梯四戶,其中中間兩戶公共區域,根據設計向里面縮了1米,門口有約兩平方米的公共面積。在該單元8樓,記者發現這塊區域加裝了防盜門,把這塊公共區域占為己有。同時,在過道上放置了鞋柜,也占用了公共區域。記者隨后在該單元上下看了一遍,發現從一至十層,僅四樓與八樓加裝防盜門,占用了公共面積。
對此,望江苑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3號樓的這一情況,他們是知道的“經過多次協調,目前,兩家業主已經簽訂了協議,將鞋柜從公共區域移走,但是外移的欄桿暫時不恢復原位。”
樓道擺鞋柜 這并非個案
其實,望江苑的情況并非個案。記者在走訪中發現,很多小區的業主都會在自己家門口擺放一個鞋柜。有時幾個鄰居都擺放,不影響通行,大家彼此也沒有意見。但一些業主不僅在門口搭建鞋柜,還會在樓梯口擺放紙盒,因為占用消防通道,業主投訴相對比較多。
記者走訪了市區多個新老小區,發現家門口擺放鞋架或鞋柜的現象比較普遍。在一些老舊小區,特別是沒有電梯的小區,不少住戶家門口還會擺放很高的鞋盒或鞋子,有的住戶門口甚至擺放了兩個鞋架。在一些有電梯的小區,特別是住戶比較多,過道相對比較狹窄的小區,中間戶擺放鞋柜,會影響通行,一些業主則在樓梯口擺放雜物,兒童推車、自行車等等。雖然平時通行不受影響,但是如果碰到緊急情況,還是會影響消防通道。
合理或侵權 業主看法各不同
樓道擺放鞋柜現象普遍,蕪湖多個小區物業公司每年也都接到很多類似投訴。一般來說,通常物業會進行協商,但效果往往不好,有些小區的業主甚至還為此對薄公堂。對于是否可以在公共區域擺放鞋柜,業主的觀點也是完全不同。
“我家房子面積本來就不大,在門口擺放一只小型鞋柜,進門換鞋也方便,也不影響其他鄰居,而且雖然是公攤面積,我自己也掏錢了,所以我認為這個應該是合理的,物業也要給予人性化管理。”家住左岸的方女士表示,在該小區,居民在公共區域擺放鞋架或者鞋柜已經心照不宣。“只要不影響通行和消防,我認為完全可以,頻繁投訴也會影響鄰里關系。”
“其實,我是非常反感在公共過道擺放鞋柜鞋架的。我買房子,肯定也非常在意小區的整體環境。”家住華強廣場的郎女士表示,業主如果都在公共區域擺放鞋柜和鞋架,肯定影響美觀和小區的品質。“當然也存在消防和安全隱患。,每位住戶都應當遵循文明準則,即使房屋面積有限,應該也不差一個鞋柜的大小,完全可以在入戶或者陽臺定制一個鞋柜。”
雖說是公攤 要以合理使用為限度
“根據相關規定,其實樓道等公共區域額是不允許堆放雜物等,包括鞋柜和鞋架,每年我們收到的投訴也非常多,也會苦口婆心的上門勸說,甚至也下書面通知,但是很多業主并不當回事。”在采訪中,不少物業公司均表示,因為物業沒有執法權,所以業主大多不理不睬。
對于這種行為,安徽宇浩律師事務所律師李祥強介紹,《物權法》第八十三條中規定,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但同時,李律師也表示,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那么過道屬于業主自己房屋之外的共有部分,是可以進行使用的,但是對于這樣的使用是要以合理使用作為限度,比如放置鞋架是在業主自己家門口,沒有特別的異味,且對鄰居的出行不構成影響,也不會影響安全逃生通道的情況下,這樣的使用是符合法律規定和社會常情的。“可能會有人認為過道是屬于公共區域,業主放置鞋架就是侵犯了共有權,我認為這種觀點是偏頗的。”李律師解釋稱,權利的使用是不要妨礙他人,需要結合實地狀況進行綜合分析評判,合理使用是關鍵。
記者 湯榮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