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訴訟法確立的一項重要制度,全面實施近兩年來,司法實踐效果如何?怎樣進一步完善制度設計?4日至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與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舉辦了“國家治理現代化與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研討會”,與會人員對此進行了深入探討。
為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實施,最高人民檢察院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切實承擔起主導責任,加大制度適用力度,還提出了深入推進量刑建議工作“精準化、規范化、智能化”目標。
數據顯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率正逐步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適用率穩定在80%以上,量刑建議采納率上升到90.54%。
“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總體順暢、平穩、效果良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更加有力,懲治犯罪更加及時有效,認罪認罰案件一審后上訴率遠遠低于整體刑事案件上訴率。”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在研討會上說。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高憬宏也表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在依法懲治犯罪、加強人權司法保護、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推進案件繁簡分流、促進公平正義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他還指出,要立足國情,準確把握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設計,對制度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從我國的現實國情出發去研究和探討,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
律師是認罪認罰程序的重要參與者。制度實施以來,廣大律師積極參與值班律師工作,依法辦理認罪認罰案件。2019年,全國值班律師共參與認罪認罰案件近34萬件。
司法部副部長熊選國在研討會上表示,司法部將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完善值班律師制度,深入推進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試點工作,完善律師參與認罪認罰保障機制,進一步發揮律師職能作用,共同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工作。
“近年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行疾步穩,效果顯著,但該制度在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也需要進一步研究。”中國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會長卞建林坦言,“認識上有些分歧,理解上也有不同意見,相關部門的配合制約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他指出,特別是如何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認罪,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訴訟權利,充分發揮值班律師的積極作用,以及恰當精準地提出量刑建議等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解決。
針對實踐中的問題,中國法學會案例法學研究會會長胡云騰建議強化量刑建議的說理性。“法官要認真負責地對量刑建議的內容、根據、程序和理由等進行實質審查,確保認罪認罰案件定罪量刑的公正。”他說。
“認罪認罰案件需要通過律師保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自愿性和真實性,律師參與應作為認罪認罰程序的必要前提。”全國律協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田文昌在強調律師參與的同時,認為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目前還處于探索階段,從有效保障被告人權益角度出發,不應限制律師的無罪辯護權。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衛東認為,認罪認罰從寬是法律賦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項權利,而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簽署則意味著達成一種合意,“因此,檢察機關應當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見,確保認罪認罰具結書的簽署符合自愿性、真實性原則。”
四川大學法學院教授龍宗智建議,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應當實行一系列技術性改善措施,包括量刑建議精準化,推行證據開示,加強控辯協商,以及實行風險提示制度等。(記者陳菲)